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以后高铁很快,通讯方便,好多人错过好多人。
在24年的时候,胡莱就很羡慕自己父辈的爱情,觉得那个时候的人简单,纯粹且真诚。
但他一直很好奇,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人吗?
直到当唐明株一脸开心又真诚说出这句“我想早点见到你”的时候,那是浓烈而不加掩饰的爱意。
这一瞬间,胡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
在大家的注视下,他毫不犹豫的牵住了唐明株的手,“走吧,带我逛逛你的校园。”
感受到手传来的温度,唐明株脸的笑容更加灿烂,“好!”
魔都外国语学院,简称“外”,是国家双一流大学,距离外滩不到五公里,可以说是地理位置极佳。
当然,从这个学校毕业的人也都很厉害,大多数都是进入国家机关,有的甚至能直接进入帝都的外事机构,地位很高。
“你有没有发现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
“跟次比没戴眼镜,发型也换了,比次更好看了……”胡莱笑着说道。
今天的唐明株穿的是高领毛衣,将纤细修长的脖颈包裹住了,而外面则是一件米色的大外套。
在兼具温度的同时,也是十分时尚。
说实话,当初看《繁花》的时候,唐明株的穿搭就一直在线。
但这个理由也很容易解释,她是学的外语,接触很多欧美的东西,其中就有欧美的电影跟电视剧。
加她自己的身材很好,属于衣架子级别的。
当然,最主要还是她家的条件很好——身穿的大衣可不便宜,得很多普通工人两三个月的工资。
“你看出我做头发了?”唐明株惊喜的说道,“好看伐?”
“好看!”胡莱点头,“咦,怎么一进来是两个出版社?”
唐明株立即给胡莱介绍了起来。
很显然,回到母校,她变得很活泼。
“我当初就是在这棵树下背的英语单词……”
“我就住这里的,三楼……那个窗口……”
“这间饭堂的菜又多又好吃……不过今天不开门,下次有机会我带你进去吃!我请客!”
“……”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确实会过得特别快。
唐明株像极了一只叽叽喳喳,活泼可爱的小鸟,不断的给胡莱介绍。
胡莱也是耐心十足。
其实他还挺羡慕这些重点大学的学生,他们前途光明,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期待。
记得自己读的那家偏远学院,内心极其复杂。
幸好天给了我重生的机会。
是,这一辈子他也不了重点大学。
但他可以重点大学生呀……
两个人在学校逛了很久,终于在体育场边坐了下来。
唐明株将自己提前打包的排骨年糕拿了出来,“来,给你。”
“谢谢。”
“已经冷了,没热的时候那么糯了!”
“没事。”
“一直听我讲,会不会很无聊啊?”
“不会啊,还挺开心的。”胡莱摇头,“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唐明株呆了一下,“这句话你哪里学来的?”
其实这句话出自余秋雨的《千年一叹》,但要2000年才发表。
既然如此,胡莱就不客气了,“怎么,就不能是我自己有感而发?”
唐明株歪着头打量起了胡莱,“没想到你这么有文采,你当初应该努力学习,考大学的。”
胡莱却是摇了摇头,陷入了回忆。
其实他爷爷是资本家,家境殷实,从小就是富家子弟。
可经历了那个特殊年代,不只是他,包括雪之的家也一起被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