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0章 心动神驰(1 / 2)乱世之书生首页

县城监狱的牢房里,大魁像被圈在笼子里的野兽,不停的大喊大叫。

“来人,来人,我要喝酒,给爷爷拿酒来!”

于锦堂手里拎着一坛子酒和食盒子走到牢房门前。

大魁立时两眼放光,于锦堂挤弄着眼睛示意他不要说话。

狱警立即掏出钥匙打开牢门。

于锦堂向两个狱警道:“你们都退下吧。”

“是!”两个狱警转身离开。

于锦堂看着狱警走远,这才走了进去。

大魁一把抓住于锦堂的双肩,泪流满面。

“兄弟,你一定要想办法救我出去,这,这我待不了,你知道我平生就是离不开酒,我现在身子上的气儿都泄了!”

于锦堂安抚地拍着大魁道:“好好好,你先安下心来,办法我是一定会想的!”

大魁抹了一把眼泪,兴奋地拉过酒坛迫不及待地打开,直接端起来一扬脖“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

“好酒,好酒!”

大魁抹了抹嘴巴子上流着的酒,转头望着于锦堂感激地笑了笑,遂又抱起酒坛子仰起头贪婪地喝了起来。

于锦堂见状不由分说,猛的从背后拽出手枪,对着大魁的后心“啪!”的就是一枪。

酒坛“啪嚓!”一声落在地上。

大魁捂住汩汩冒血的胸口转过头来,两眼直直地盯着于锦堂。

“你……我,我不会供出你的!”

于锦堂再次扣动扳机。

“啪!”的又是一声枪,从前胸射了进去。大魁猛的一头扎在散碎的酒坛旁。

狱警们纷纷端着枪跑过来。

于锦堂匆匆的从牢房里走出来,向跑过来的狱警惊慌地道:“这……这条野狗,想抢我的枪。妈的,抢我的枪,妈的,这么死算便宜他了!”

名骚一时的大五魁殁世人间,结束了狗彘人生,而无名之璞的野驹子拔萃而出,踏入了彪炳的人生。

他曾被弃之山野,也曾被笃学寒窗,幸运的是偶遇了五爷这位真正的绝世高人,从此,重塑了命运,也才有今天的不同凡响。

此时的刘三九,踌躇满志,万丈豪情。

于锦堂虽情非得已但扶之有余,孔知事尊贤爱才赏识有加,再加上财大气粗的义父宋世荣倾心扶持,让他如鱼得水。

与大五魁斗智斗勇这么多天,他也从中悟出了一些道理来。对付这些土匪不仅要使用强攻战术,更要因人实策,采用智取的手段。

虽然有了这一辉煌战绩,但刘三九并未居功自满,坐享功劳。

在宋世荣家里过了正月十五,第二天便离开县城。

如今自己的手下,不仅有花脸沟这二十多自己一手打造出来的骁勇,又有一百多可用之兵。他一边让陆达通组织大练兵,一边开始对塔城境内的土匪展开拉网式的清剿。

此后,他亲自带队出征,先后十余次对盘踞塔城境内的多股顽匪发起围剿。

万丈沟火烧匪巢、二洼岭巧袭马队、南湖头冰趟子擒匪、莲花泡瓮中捉鳖、夜袭五虎林、乜河生擒匪首等剿匪事迹被民间传为佳话。

枪林弹雨中,刘三九变得更加智勇刚毅,履险如夷,在世事面前更加居仁由义,威武不屈。

一个山里长大的野孩子,一跃成为塔城举足轻重的人物。“野驹子”的名字也在塔城家喻户晓。

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过去,也没有沉醉于自己的今朝,更没有忘记为其倾注心血的师父。

在五爷身边的五年时光里,让他铭肌镂骨,负山戴月。

那花白的胡须、稀疏的头发、深邃的眼神和铜钟般的声音,无时无刻不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是相思、是依恋、或许是一种感恩。

往事一经触及到他的思绪,无限的思念总在他沉静的一刻间突然涌来,让他心动神驰,他已经把对父亲、母亲、师父的爱全部诠释在五爷一人的身上。

几年里,他给五爷寄过信,给小兰寄过信,但他始终没有回到卧龙,因为他要给五爷的恩育有个交代,他要给小兰的挚爱有个交代,他更想对杨大户的漠视有个交代,如今,他不想再等了。

中秋时节,东北最是绚丽多姿,满山遍野色彩纷呈,万紫千红,煞是好看,人们都称其为”五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