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章 抓小偷(1 / 2)80后的回忆录首页

小偷这个词肯定是贬义词,是对坏人的通俗叫法,农村土话叫抢头或者抢犯,为什么会想起写小偷,这也是村里比较有印象发生的几件事,写出来的也是有年代感的小偷,不是现在的这种扒手,小偷的故事也比较精彩,也是时代烙印,值得说下,也是真正的历史,毕竟曾经真实的发生过。

80和90年代的小偷,不是现在的扒手,小偷小摸的,可能干的都是大案,被人们憎恨,发现一个小偷,基本上都是全村人群起而攻之,人人喊打的地步。

一个小偷就会引起全村人的追赶,人人拿扁担和铁锹追赶,追到后,就会绑在树上,全村人进行审判,还要毒打一顿,那个年代都是村民用私刑,不用报公安。就算要报公安,也是要等全村人审判完和毒打一番解气之后的事。

那时候的村里人为什么会那么憎恨小偷,简单说出几件事,你就能理解了,如果你只是偷个橘子尝尝,没人会打你,只要不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小偷他们偷鸡偷鸭,偷的都是村子里面的贵重物品,年前大家准备的过年年货,一夜之间被小偷顺走,你想,被偷的人家还怎么好好过年,鸡鸭鱼肉,无所不偷,吃的和喝的偷了就算了,还偷衣服的现钱,有的小偷半夜三更,打开窗口用棍子挑床前的衣物口袋掏钱。那个年代不比现在,没有多少娱乐活动,农村人一般晚上九点多就全家睡觉了,睡的死死的,因为小孩要上学,大人第二天要下田地劳作。

上面说的是节假日偷盗和日常偷盗,还没有那么可恨,反正小偷干的从来就是不得人心的事,如果谁家有喜事和丧事要办,前一天晚上大厨准备好的菜品,当晚就被小偷偷走了,第二天开席的时候,没有东西吃,你可以想象主人家的愤怒,没有饭菜招待客人,是多么失礼和丢脸的事,会成为全村的笑话。

这都是村里发生过的事,可能还不止一起,小偷做的事,能不让人愤怒吗?在80和90那个年代,法制建设还没那么成熟,抓到小偷,激起民愤的小偷被私自打死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防卫过当,在那个年代不算什么。偷老百姓的小偷,一定会被村民往死里打的,警察来了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现在的年代可能不会动私刑了。

我家也遭过小偷,有些敏感的话题就不提了,就说我家堂屋被租用收棉花那几年间发生的事,之前可能有稍微提过一点。再详细说下,那个年代出小偷,就不是小偷小摸,和现在的扒手偷个手机或钱包啥的,一偷就是大案,作案金额不会小,他们偷一次可以管半年生活,而且可能还是团队作案,不是一个人小打小闹,所以那个年代发现小偷的踪迹才会全村人人喊打,可以直接动私刑打个半死或者打死人也不担责的,毕竟中国自古就是法不责众,你总不能把全村大部分抓走,大部分人还是见义勇为,你放在现在这个年代,看到小偷,大家躲都来不及,谁还会见义勇为的帮忙抓小偷,都是站的远远的,冷漠观望,抓小偷是警察的事。

时间大概在95年前发生的,具体时间不清楚,作案预计就是凌晨左右,应该是外村人团伙作案,而且踩点无数次了,从我家后门门墙入室盗窃打包好装袋的棉花,预计作案时间三小时左右,才能转运大袋棉花出村,第二天早上开门进去才发现,当时就报案了,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也没有拉封条,收棉花的事也是正常进行,当时要立即修补墙面,盗匪是破墙而入,把后墙破了一个门宽的口子,我家住在河堤边上,从前门盗窃最方便转运大袋棉花,而且从河堤转运出村出省就100米的距离,不能见光的小偷心里还是怕的,不敢从前门门墙破门而入,也不敢破前门墙,只敢破后门,想不通的是我们全家四口人就住在边上,完全没听到任何动静,就2米不到的直线距离,堂屋挨着房屋,我们睡房屋,两个房是一条直线挨着堂屋,两个房间都不大,都只有8个平方左右,大量打包好的棉花就放在堂屋里,后门下面是一条60度斜角的坡道,只有人工挖的几十个小台阶通下面的居民区,半坡上只有一户人家,我小舅在村里开油厂,榨菜子油,事后也是好奇,小偷们怎么转运那几十袋棉花的,要废多大劲的把棉花从我家堂屋搬运下去,然后再悄悄的转运出村。

事后无聊的时候,我还复盘了小偷他们的作业,感觉他们还是比较厉害的,毕竟在一两米范围内作案都没惊动我们全家,我们村子里也都不爱养狗,要不然小偷他们铁定会被发现,还要经过零零散散的十几户人家,假设模仿还原当时的场景,不知道用什么作案工具,破墙开一个大口子,应该是用铁锤砸开墙面,然后开始转运棉花,从我家把棉花搬运下坡,直线距离大概是三五十米左右,半坡有一个斜湾,整个坡度是60度,半坡是十几个小台阶呈60度,另一斜坡无台阶45度平滑地面,7个转运棉花的人,堂屋2个人,把棉花袋从墙角口推出来,然后2个人把棉花递给第一斜坡的人送到半坡,然后另外一个人从半坡把棉花搬到坡底装上人力大板车,一板车最多拉20多袋棉花,预计最多会找三俩板车过来,一次性最多拉走60袋棉花,一大袋棉花大概50斤左右,一车可能还拉不了20袋,可能只能拉十几袋棉花,而且推测小偷人手可能不多,不会超过十个人作案,然后从小路拉板车出村,要走200米左右,绕了一小半圈,从前门大堤出村就只有100米,就能跨省去湖北了,还要算好时间,凌晨作案,破墙和转运棉花出村预计最快都要一个半小时,还是最快的算法,实际上天亮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在案发现场150米范围发现了还没有转运完的赃物,一个用围墙堆满各种石头和黄沙的地方,面积大概100多个平方左右,在湖南湖北交界的河堤边上,从河堤上到河堤上围起来的呈50度斜坡,里面存放了一半的石头和黄沙,听说是以前废弃的军事设施,里面还埋有地雷,不知道怎么传出来的,其实村外河堤也有这样围起来的围墙,只不过规模小点,用来存放石头和黄沙,估计是用来修河提的仓库,一般的河堤边上都能看到这样的建筑。

公安机关在那里还发现没有来得及转运出去的十几袋棉花,说明小偷团伙完全靠人力转运,没有拖拉机转运,凌晨到天亮的五六个小时的时间都来不及转运棉花到其他地方藏起来,千辛万苦搬出村了的棉花,都来不及全部转运走。

这个偷盗事情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在我的幼年时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概是我七八岁的时候发生的事,可能这件偷盗事情发生后,过了一两年,就没有再租用我家堂屋收棉花了,当时应该还是国家收棉花,没有私人敢做,都是盖公章,也不赊账,农户交完棉花,就现场领新票子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