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章 她没要过钱(1 / 1)大过首页

次日,何建军按约定时间见到莫逸信,何建军还不好意思到公安局办公室见面,老莫就让他来专案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专案组租用的是紧邻河道的一处六层宾馆,老莫负责的泰众、瀛海、欣山公司专案组办公室设在二楼205房间,六楼还有两间大宿舍,二楼基本都是专案组办公室,不同的公司设立不同的专案组,比如“沃盛、商通、嘉泰”等等四十多家公司专案组,分别由不同单位的侦查员进行侦办。

何主席来时还带了个人,老莫一个人在办公室接待他们,这案件暂时不能扩大知情面,一是涉及老何的隐私,二是案件还没有侦破,需要保密。

老何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老于,这一段时间由他跟对方联系沟通谈判,他也了解情况,可以信任。”“先让老于讲讲近段时间的情况吧!”

老于有四十七八岁,精瘦身材,尖下壳,头发稀疏,衣着还算讲究,看起来很精明,否则何主席也不会安排他去做中间人跟对方谈判。

老于跟莫逸信打了招呼,开始讲述他所掌握的情况。他是前段时间刚从何建军口中得知此事,因为两人是高中同学,又是老乡,关系又好,所以何建军委托他跟对方谈判,对方名叫张倾,这一段时间他和张倾已经谈了三次,从张倾口中得知了一些情况,张倾自称现已怀孕三个多月,她的诉求是要何主席离婚并跟她组成家庭,这边何主席的意思是可以对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老于最先跟张倾承诺补偿二十万人民币现金,张倾一直没有吐口答应。第二次谈判,老于又承诺给她三十万元经济补偿,张倾仍然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老于回来后跟何主席商量,估摸是张倾嫌钱少,就决定答应给五十万元补偿。第三次老于和张倾谈判,提出给予她五十万元经济补偿,张倾仍然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不过她提了个特别的要求,何建军欺骗了她的感情,她想把孩子生出来单独抚养,为了惩罚何建军,要求何建军到市中心二七纪念塔下,必须是中午十二点,跪在二七塔门口,举个牌子,上面写上“我欺骗了张倾的感情,我对不起她!”并拍照片发给她,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仍然不提经济补偿的事。

莫逸信一听这话“咦”了一声,问道“她是不是从来没提过钱或经济补偿的事?”老于说“从我和她谈判,她从没提过要钱或者补偿的事情!”老莫看向何建军,何建军已经面色紫红,也不知道是恼羞成怒还是羞愧难当,不过他没有接话,而是站起身来走出了办公室门,估计是去冷静冷静吧。也能理解,这经常发号施令的人被人拿捏住,还没法反抗,心里肯定不好受。

莫逸信寻思,这女孩子智商有这么高吗?不主动表达索取钱财的意图,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主观故意即不明显,也不容易被确定,这是高明的反侦察手段。老莫问老于“你跟张倾这几次谈判,对方有几人在场?”老于说“一直都是她一个人。”老莫又问“有没有你认为反常的情况?”老于想了想说“有一点我认为不正常,我说给你听听算不算,在谈判时,我一提钱的问题,她就会去旁边拿手机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然后回来再跟我说,好像在跟电话里的人商量,之后再来跟我回复。”老莫一听这话,陷入了沉思,看来这女孩后边是有高人在指点,也就是说这个事不是一个人在经营,是团伙在进行,不主动提出索要钱财,就是为了规避敲诈勒索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也就是说,我不要你的钱财,侦查机关无法拿出证据证明是犯罪。

莫逸信又问老于“还有没有其他的情况?”老于说“最后一次谈判,我跟她提出补偿五十万元时,看着她明显有答应的势头,但去打电话回来后,就直接拒绝了。”莫逸信判断这就对了,我没问你索要钱财,你愿意给钱补偿是自愿行为,不能说是我敲诈勒索你吧。老莫对老于说“你去隔壁房间,我安排人给你问个材料。”老于答应着,去了隔壁房间,莫逸信安排一名侦查员给老于做个询问笔录。这会该跟何主席谈谈了。

莫逸信给何建军打电话,他正在专案组门口的沿河人行步道上散步,与其说是散步,不如说是焦虑不安,他心里很不爽,这几天张倾不断威胁他要他兑现爱的诺言,弄得他焦头烂额,无法正常工作,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套路了,才想起报案,但这事终归是不光彩,传扬出去影响仕途、家庭,丢人现眼,遗患无穷,所以他坐不住。

过了十来分钟,何建军回到二楼办公室,莫逸信给他倒了杯水,说“何主席!别着急,事情既然来了,就要面对。”何建军回答道“好好!”

两人隔着办公桌面对面坐着,老莫问他“你和张倾交往有多长时间了?”何建军说“有一年多了。”老莫又问他“你们之间有没有经济上的来往?比如说你给他钱,或者是她曾问你要过钱。”何建军说“每次见面我都会对她有所表示,多少给她些现金,还给她买过手机、首饰等。她很少问我要钱,记得有一次,她说她妈有病需要做手术,我给她过两万块钱,这应该是唯一主动要的一次。”他又接着说“这么长时间下来,算下来也不少给她钱。”莫逸信又问“她有没有要求你协调承揽工程什么的?”何建军沉默了一会说“工程倒是没有,她曾提出要和小姐妹一起承包幼儿园。我还没来得及给她协调。”

莫逸信寻思该问你个重点问题了,随即说“你们处的好好的,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分歧,搞成现在这个对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