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而过。
施丽蝶又吃了一嘴瓜——
听说,隔壁街上当初搞得热热闹闹的宋家甜品铺,关门了。
好多天没什么消息,突然就发现铺子转租了出去,里面的工具、家伙什低价卖给了王记甜品,宋家人都离开了。
听说,宋父宋母回了乡下,继续去种地。
为了做生意,耽搁了好些天的农活,回去得抓紧做起来。
听说,宋禾在店铺关门后,去了一趟味香居,请求大厨重新让他回去,可是被拒绝了。
大家对他的人品不太相信。
毕竟当时他可没在意大厨的培养和挽留,说走就走了。
听说,宋苗苗认识了一个好心人,不但帮宋家还清了欠款,还给他们兄妹俩介绍了活计。
……
落云镇不算大,任何事情都能被说一嘴。
宋家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路过的人看到了,难免也要问几句,跟周围人八卦一番。
如此一来,哪怕施丽蝶没有专门打听,但对宋家情况还是了如指掌。
不过,她倒是很好奇,宋苗苗遇到的好心人是谁。
***
这天下午,施丽蝶看酒馆没什么客人,便想着去街上逛逛。
讲道理,她穿来这么久,还真的没有消消停停逛过街,哪怕最初筹备酒馆的时候,也是有目的性地买东西。
这可不行!
穿越一趟,怎么能不好好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呢?
更何况,她这两个月赚钱了,每天吃的很不错,尽管看着还是很瘦,但比之前在村里时胖了一些,身高也窜了不少。
最初买的两身新衣服,已经有些短了。
今日正好趁着有空闲,想着出去重新买几身,毕竟哪个女人不爱买衣服呢?不是有句话,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套衣服吗?
抱着这种心思,施丽蝶关了酒馆,出门闲逛了。
她在思考是买成衣,还是买布匹定做——
成衣的好处是马上就能穿,但是容易跟别人买到一样的。
所谓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施丽蝶自认为,她绝对称不上是个美人,至少现在不是。
虽说原主的底子还可以,但架不住前面十几年“荒野求生”般的生活,想要养回来,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所以,真要是跟别人穿重了衣服,那尴尬的肯定是她自己。
私人订制能避免撞衫,但就是要等工期。
反正各有优劣,她决定先去看看,因此第一站,她就来到了镇上最大的“绣衣坊”。
绣衣坊是兼具成衣和定制的店铺。
听说里面有二十个绣娘,有专门做成衣的,也有专门负责定制的,像那些绣工好的,专门给富家千金做衣服,很受欢迎。
施丽蝶寻思着,虽然她不是富家千金,但大小算个老板。
赚了钱,给自己搞两身穿着舒服的好衣服,不算过分。
可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冤家路窄。
她一进去,便看到了宋苗苗,对方正拿着一件浅粉色的裙子,在身前比划比划。
还真别说,宋苗苗没怎么做农活,皮肤白,穿这粉嫩地颜色,看起来格外娇艳欲滴。
这不,她面前站着的男人,眼睛都要看直了!
【宿主,上啊!今日发疯任务的对象有了!】
【那个男的叫刘文忠,原着剧情里的舔狗男配,没想到,宋苗苗这么快就跟他搭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