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大汉十三州以外的地方,其实王猛也没有多作点评,按照汉代的朝贡体系,分成了泽、卫、藩、蛮、夷、镇九服。像燕国、代国之中,亲善魏国的部落,都可以称为泽,而敌视的则为卫,藩、蛮、夷、镇和周制基本雷同。
王猛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儒仕,准确的说,他是一个右手孔孟,左手屠刀,打着儒家的旗号,行法家之实。
在王猛的理念中,根、本、延为内三服,是魏国必须拥的领地。而泽类必须拉,至于卫必须用武力征服,去除敌视魏国者。
在新的华夷之辩中,王猛指出地缘,只算其中的一部分,最重主要是意识形态。
亲华夏者,近,恶华夏者,
敌!对于亲华夏者,给予各种优待,而恶华夏者,则必讨之。
接着针对民族矛盾,王猛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魏国应该把民族分三等,而不是一视同仁。第一等为国籍,第二等归化籍,第三等夷籍。以魏国永兴四年户籍统计为准,编户入册的冀、幽、并、兖、青、洛、豫、司州的汉人国民,则为国籍,归化籍则是以后晋国、凉国涌向魏国的流民,以及亲善魏国、并且汉化的胡人统计为归化籍,魏国治内各胡人部落,以及塞外胡人部落,则为夷籍。
王猛提出,魏国治下,只有拥有国籍国人方可从政、从军、教书育人、接受教育,享受魏国国民的一切待遇。
和蒙古人制定的四个等级不同,王猛的民族等级更灵活,他提出无论是国籍、归化籍还是夷籍,都不永久的。无论夷籍还是归化籍,只要崇尚魏国,接受魏国法律管治,并且对魏国有突出贡献者,都可以转为国籍。
如有格物方面有较大的发明,成绩显著者、在魏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与魏国同进共退者,像冉明招募的呼延群以及金碎增等人和其部曲,皆可授于国籍。
同样,身为国人,如果出卖魏国利益,出卖皇帝,私通敌国、资敌、充当内奸,这样的人,也会打成归化籍甚至夷籍。
冉明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他非常反感崇洋媚外。
王猛知道冉明的喜好,也知道冉闵的喜好,这父子二人都是民族主义者。所以,投其所好,王猛制定了蛮夷、归化之人,不能和国人汉人享有一样待遇,否则,如何体现出汉人的优越性,治外汉民,也一样不能享有与治内汉民一样待遇,否则,如何体现出治内子民的优越性?
汉民族,文化概念更重,认同感最重要,血统血缘可以次之,有了认同感,金发碧眼人种也可识为汉人,没有认同感,纯正的汉人血统也可识之胡人。
特别是对汉人、汉文化没有认同感的汉人,像明朝末年的晋商八大家族,以及宁完我,范文程,三大汉奸之流,他们能算汉人吗?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过了胡人。汉奸杀起自己的同袍来,比鬼子还狠。
冉明看到这里,兴奋的大笑道:“好,有如此良性机制,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各族精英不断归化为汉,本民族的败类不断贬走,保持流水不腐。”
冉明心中更是感慨,其实历史最强大的唐朝,就是这么做的,例如屈突通就是库莫奚种人,高仙芝是高句丽族人,而哥舒翰则是突骑施哥舒部的人。事实上除了那个被李隆基纵容,养虎为患的安碌山,史思明,唐朝有好多名将都是胡人血统。
唐朝以军功为荣,不问出身,血统,所以造成了大唐盛世,冉明感觉王猛的话就像是当头棒喝,点醒了冉明。
冉明摊开纸,挥笔写下自己的意见。将王猛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首先是限制归化籍和夷籍的权利,重点则是针对拥有国籍的人,提出了行为规范,若他们立场不对,屁股不正,做出危害汉民族的事,将被不留情的剔除出去,还连累家人族人,失去他们拥有的一切,这可让各人保持危机感,不会认为目前拥有一切,都是他们应得的,失去感恩之心。
“背叛国家,背叛民族者!罪如谋反,诛三族!同宗族人国籍夺之,归化籍驱之。夷籍则除之,刻石立碑,万世谴之!”
针对士族,冉明也提出了考核制度,只要道德败坏,欺压良善,渎职,就可以剥夺其士籍,终身免官,打成平民。
中国古代就是因为没有良机的竟争机制,才造成了组织机构臃肿不堪,办事效率低下。还有宋太祖的那道不杀士大夫的圣旨,其实才造成了宋朝亡国的根源。
因为有了这道保命符,士大夫只要不谋反,就不会死,贪污再严重,最多就是贬官,所以他们才有恃无恐。唐朝同样也是,对于归化胡人,一概认同。没有秋后算帐的考核办法,所以才养成了胡人降而复反,反复无常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