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第三天没到就死了,拉出去埋,死人自控不得,尿全流出来 ,周围全是恶心的骚味。
第三日能去麦秆了,但人还是疼得动不得,方彦身边躺着的小孩一拔那杆子,是割得深了,一个凹坑,尿液不是柱形而是扇形,淋了方彦一身。
方彦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了。
他一辈子也洗不干净那日淋上的骚味。
有宫女说,太监是早早去了势。没有根的人,自然比正常人更变态。喜欢抹粉喜欢熏香,喜欢鲜艳夺目的衣服。
方彦一开始还会在心里争论几句,直到后来长大了,进了琉璃宫,他也变得如此。
陈嘉沐救了他,是他的恩人。恩人讨厌他的脸,叫他学着其他太监抹粉。
第一次对着镜子涂那白泥时,方彦觉得自己像鬼。
第二次第三次,他日日比别人早起一个时辰,把一张脸涂得如完整的一墙石灰。
某一天再对镜自照,他突然觉得镜中的人很美。
是太监的美。
阉人就应该是这样的——不抹粉似乎盖不住他一张行尸走肉般的脸,不熏香那日淋在身上的味道似乎就要透出来。
他摆脱不了慎刑司每一个难熬的夜晚。真正的方彦在进慎刑司之前就已经死了,尊严和脸面一并被锋利的刀割去。
但也有那么一点,微不可察的,被陈嘉沐推着送回来。
她说他长的好看。公主的眼睛那么亮,神情那么真。
她叫他不必再抹粉了。
方彦把那盒白泥扔掉的第一天,就像脱去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衣服,人人都看得见他的胴体。
他紧张,紧张得每时每刻都在向铜镜瞟去。擦亮的镜面上,是一个扭曲的鬼魂般的阉人。
可陈嘉沐却笑起来。她笑得眉眼弯弯,打量他的脸,没有一点厌恶与嫌弃,许久才说:“真好看。”
她伸手点了他眼尾的痣。
失忆的公主见谁都是一副纯真面孔,她不再因为一点小事生气,不再日日对镜自怜。她甚至很少去翻宫内的那副铜镜,只是爱上了在御花园乱逛,和寒梅落雪打牌,故意输一些小饰品给她们。第二日又热切地要她们戴上看合不合适。
他的恩人,终于也把恩泽降于所有人。
窗外又传来更声,寒梅坐起来,用脚踢开小厨房的门。
月光伴着寒风,毫无保留地涌进来。
“该走了,”她叹一口气,“我还要收拾这些碎碗碟,你快点滚回去。”
方彦说:“我帮你。”
他们俩蹲在小厨房捡拾了许久,又把碎瓷片扫到屋外的树下,铲了些土埋了。
“记住你今日保证的,再不越矩。”
“日后若是公主厌了,你一分一秒都不要在她身边多待。”
方彦嗯了一声。喉咙处前两日还会钝痛,是陈嘉沐的鞋尖留下的疼,可这几日已经恢复如初。
他也明白,公主的爱也只不过是一道痕,时间久了自然会消散。就像弯下腰给路边的小狗送上一块肉,再怎样舍不得,也有吃完的一天。
他好像注定要输给正常的男人,输给何钊,输给这朝中任何一个有权势地位的人。
他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