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邱秀,又被叫为三丫,邋遢怪,杀人犯的女儿。
小时候的记忆都模糊不清了。
好像就是干不完的活,永远吃不饱的肚子,萦绕在鼻端的身上的臭味,和动不动就会在耳边响起的骂声,以及木棍打在身上的疼痛。
我家里一共兄弟姐妹四个。
前三个都是女孩,只有第四个,他们如愿生出了男孩。
除了大姐作为第一个孩子,比较受关注外,我和二姐就像路边的杂草,或者角落里的青苔,是完全得不到他们一丝怜爱的。
在无法照顾自己的时候,我就被饥一顿饱一顿地喂大了,我现在身上还留着,当时大姐喂我吃的,洒在身上烫出来的疤。
生命多么脆弱呀!可二姐和我居然就在这种忽视中活下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人越贱命越硬。
我两岁的时候,那个女人生下了弟弟。
真的完全不一样啊!
她会喂他奶,会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哄。
而那个男人每天回家,都要把脸贴在弟弟肚子上,跟他玩。
大姐长大了能做更多的活了,也是一个很好的保姆人选。
再加上我和二姐,家里的活,甚至做饭,都要我们两个做。
这也是应该的。
不在意的女儿如果还没有价值,那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再长大一点的时候,我就会想,这世界上为什么要存在男性这种生物。
如果没有,那该多好啊!
尤其是当那个弟弟在不会说话的时候,就拽着我的头发啪啪打我的脸。而那个女人,只高兴地看着她的儿子,夸赞道:
“我们长根的小手真有劲!”
她对弟弟多好啊,弟弟在家就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我以为她一定很爱他吧。
后来我知道我错了,很多人最爱的只有自己而已。
我六岁那年,那个男人跟别人打架误杀了人,被关进去了。
两个月之后那个女人就跟别人跑了,她偏爱的儿子也被她毫不留情地丢下。
没有亲戚愿意收养我们,杀人犯的孩子,谁知道养大了是什么样呢?
小霸王般的弟弟又哭又闹,甚至还想像以前一样,试图来打我和二姐。
二姐把他推开,我则一脚给他踹出去。
真可笑!他不会以为凭借他那三头身的样子,能打过我们吧!
大姐只在旁边冷眼看着。
好爽啊,没有了那对男女,我会过得更好吗?
事实就是并没有。
四个孩子不能没人管,相关部门几乎是强制性地,将我们分摊到了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四个亲戚家。
我被分在了大舅家。
“三丫这么小,要她有什么用?不说大丫,哪怕是二丫也好啊!”舅母当着我的面就抱怨着。
大舅不耐烦道:“那有什么办法?总比分到长根强吧!”
他又不是没有儿子。
“行了,三丫也能做挺多活了,你以为我那个跟人跑的妹妹,还能把她当祖宗供着呀!”
从此我就变成了大舅家的劳力。
变成“孤儿”的我,唯一能享受的好处,就是可以上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