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我就是要这样的效果,你难道没有发现,叶羽能力十足,却没有野心吗?以他能力,就算占领整个郡城,那都绰绰有余,可他却偏偏喜欢躲在小山村里面,岂不是埋没了这样的人才!”公达并没有隐瞒。
“人各有志,你是有理想,有抱负,可你也不能强人所难吧!”仲德对公达的做法并不满意。
“事已至此,你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改变结局吗?”
公达瞥了仲德一眼。
仲德彻底无语。
“村长,县城出兵了,大约有两个中队的城卫军,正浩浩荡荡杀向我们村!”一切来得比公达他们预想中要快。
叶羽还没来得及歇一口气,贼九就向他汇报了突发状况。
“人心不足蛇吞象!”
叶羽眉头微皱,对方来意,叶羽岂会不明白。
如今这个时代,战乱四起,群雄割据,撇开别的地方不说,单纯这郡城那就是独立的。
根本不受任何人管辖,郡守那就相当于土皇帝一样。
看谁不爽了,灭了谁,看谁有钱了,找个借口抢夺过来,这就是时代主旋律。
想要在这个时代活下来,那么,拳头必须足够硬。
正是因为这样,叶羽才会组建三个大队。
说白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是有人打南岗村的主意,那么抱歉了,叶羽只有全力反击。
“让大山他们伪装成土匪,在南山附近,将那些城卫军劫下来。”叶羽稍稍思索,很快做出了决定。
叶羽还不想和县城撕破脸。
县城城卫军有两千人左右,就算把县城的城卫军全部灭了。
郡城还有两万城卫军,附近五六个县城的城卫军汇聚到一起,也有一万多人。
事情闹大了,自己南岗村将要面对三万多城卫军,即便有盔甲,锋利的兵器,叶羽也不敢说必胜。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山得到命令,二话不说,带人埋伏在了南山险要位置。
如今大山第二大队,除了叶羽给他们配备的弩箭之外,还专门配备了重弩。
所谓重弩,也是叶羽最近刚刚研发出来的。
正常弩箭,一个人操作,随身携带,极为方便。
重弩不一样,那需要两个人相互协作,单纯拉开弓,那都需要两人一起用力。
当然,重弩配备的箭,那都是大号的。
正常弓弩射出去的箭,那也只有一百米左右,所以古代人经常说:百步穿杨。
可通过重弩射出的箭,至少有两百米以上,甚至更远一些。
相对而言,重弩杀伤力更大,只不过,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轻易动用重弩的。
因为最近要低调,所以此次战斗叶羽并没有参加。
“来了!”
不远处,出现了一队人马,大山略显紧张。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大山单独指挥的第一场战斗。
以第二大队一千人,对付两百城卫军,算是有绝对优势。
两个中队的城卫军,为首正是收了好处的那位城卫军小队长。
这些城卫军队伍涣散,看起来宛如散兵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