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嘶——哈嘶——哈嘶——”
迷途信者感觉自己的肺叶像一台风箱,吸气就是抽风,呼气就是鼓风,在这一吸一呼之间,每一次都带着声带发出嘶鸣音,十分惨烈。
他牙龈发酸,脚掌发疼,肋骨间如同被人捅了一刀。此时是上午7点,他踉跄着奔跑在城郊的孤单公路上,前方天际线尽头是渺小的城市建成区,在早晨朦胧的薄雾中漂浮。
“嘶——哈——”
信者半蹲下来,双手撑着膝盖,低头看着地面怀疑人生。水泥路面上有一条狭长的龟裂,从他的屁股后方穿过他的胯下,一直延伸到前方。
樱酱迈动着双腿,从后面跑过来,道:“怎么,不行了啊?”
他在说话的时候,步伐也没停,一路小跑。信者摆了摆手,滴下两滴口水,说:
“太累了,歇一会儿。”
樱酱嗤笑道:“跑5公里都要歇,歇的时间都要赶上跑的时间了。”
信者喘着粗气道:“那是、你,你经常、锻炼,肯定、没事啊,我八百年、没跑过、步了,现在、感觉、十分、难受……”
樱酱说:“我主要是练力量的啊,其实我这个体重跑步很吃亏的。你看小八都在跑,喷火机械霸王龙都在跑,你怎么能歇?”
信者气喘吁吁地说:“人家、不是、霸王龙,人家、是、哥斯拉!”
铜头铁臂的樱酱抓住他的胳膊,把他像小鸡一样提起来:“不能歇,歇了就再也跑不起来了。来,一起跑,一二一,一二一……”
“别拽了,真不行了!”
尽管提着一个人,承受了他的大部分重量,樱酱表情游刃有余:
“我觉得小王子老师的安排真的特别合理,昨天听课听得头昏脑涨,早晨跑步的过程中,那些知识全都消化了,我都不敢相信,这20天过后,我会变得有多强。”
迷途信者说:“这20天过后,我可能要死了。”
诗人穿着一件露肚脐的白色运动短t,粉色的头发被束成了高马尾,下半身穿着一条瑜伽裤。在这一群人中,她的装备是最符合情景的。程醒慢跑着从后面慢慢跟上来,和她并肩而行。
“昨天,”程醒打破沉默,开口道,“听了小王子老师的课,你有没有什么感想?”
诗人没有回答,好半天才调匀呼吸,道:“很新鲜。都是以前没听过的理论。”
程醒点头:“我学过创意写作,他讲的那些理论都很新颖,完全没听过,感觉像是野路子出来的。”
“作家大多数都是野生动物。”
程醒问道:“你不好奇他的身份背景吗?”
“我对他是哪里出来的不感兴趣,对他本身十分感兴趣。”
程醒说:“但是他的出身,本身就是构成他的一部分呀。而且你看到没有,我们都默认他是搞文学出身的,这其实就很有意思。”
诗人说:“搞文学的做这一行确实有点优势,我自己就证明了这一点,没什么好稀奇的。”
程醒说:“但是我从某个可靠的消息来源上得知,他以前从来没发表过作品,而且即使我把他的作品发到网上,他也没有急着出来认领,好像根本不在乎。这是我对他的身份产生猜测的原因。”
诗人问:“那你猜测出来什么了吗?”
程醒说:“我怀疑,他是一个像曹雪芹或者普鲁斯特那样的人物。”
“伱指哪方面?”
“他可能是出身于上流阶层,身边的交际圈都是上流阶层,他不方便抛头露脸,所以从来不发表作品。”
“抱歉,我不懂上流阶层,为什么上流阶层就不能发表作品了?”
程醒说:“枪打出头鸟。有些圈子就是这样的,不能冒尖。”
诗人轻蹙娥眉:“那说不通他为什么会来写文暧脚本。”
程醒说:“要么是像曹雪芹那样家道中落,要么是像普鲁斯特那样幡然醒悟。”
诗人伸出一根洁白手指将鬓角一缕头发挽到耳后,轻声说:“我不知道。无法判断。”
“很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