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福王府往北走,拐过一个弯,就是洛阳城的主街,中州大道。
沿着中州大道一直往西走,大概一个时辰路程。
会看到一个简陋的宅院。
养济院。
早在洪武爷朱元璋立国之初,就建立了遍及全国的养济院,专门用来收养各地的孤寡老人和乞丐。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养者,官为存恤”。
洪武五年又下诏,“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
不久,孤老院改名为养济院。其收养对象为:“民之孤独残病不能生者,许入院。”
明代的养济院制度得以确立。为保障养济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将其载入《大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弘治年间,养济院由内地州县向边陲各卫所扩展。
英宗天顺元年下诏,要每县设养济院一所,支米煮饭,日给两餐,器皿、柴薪、蔬菜等均由政府设法措办。
有病的拨医调治,死者给予棺木安葬。
天顺六年五月,责成户部在顺天府大兴、宛平县设养济院各一所。
嘉靖六年,令巡城御史行于各城地方,发现街头乞讨流浪人员,审属民籍,送顺天府的养济院。
属军卫,送幡竿、蜡烛二寺给济外处。
300里以内的流民,验发本籍,官司收养。
300里以外及不能行走的,一起送二寺给济。
按京县官例,养济院不得擅自收养孤老,只有在改元或国有大典时,皇上下诏,部议行县,查都城内外的老疾孤贫丐者,加以收养,无常期,也无常数,只听上面命令。
宛平养济院,在万历元年收养1080人。
从这一系列的举措中,可以看出朝廷在救助鳏、寡、孤、独、残方面,还是下了很大力气的。
不过这类救治机构的发展情况,通常是与朝廷的财政情况息息相关。
财政较好的时候,为了皇帝的颜面,自然是欣欣向荣。
但若是财政不好了,为了皇帝的面子,虽然不至于裁撤,但肯定是要缩减规模的。
如今的财政情况怎么说呢?
应该是皇明立国两百余年以来,最差的了吧?
毕竟还有四年,大明就要亡了!
这个时期的养济院是什么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六公子,咱们养济院苦哇!”
“打从崇祯三年开始,就再没见过上面拨下来的银子了。”
“全靠着在城里打工,才能讨口饭吃。”
“可城里很多帮派同样要打工吃饭,他们都是青壮汉子,咱们养济院这些孤寡残弱哪能比得过?”
“幸好有些商铺,看在咱们养济院也是朝廷机构的份上,多给些照顾。”
“可近几年行情不好,各地不是水灾,就是旱灾,要不就闹瘟疫。”
“老百姓都活不下去了,当了流民涌进城里。”
“城里的商铺更是不景气,只能勉强存活。”
“这让他们就算是想照顾咱们养济院,也是有心无力了。”
养济院内,院正孙文陪着朱由桦,正在不停的倒苦水。
朱由桦不耐烦的摆摆手道:“行了,别跟我说这些废话!
朝廷拨给你们养济院的银子,又不是我贪的。
本公子不欠你们的!
只是上天有好生之德,本公子心善,见不得穷人,所以才来资助一二。
不过朝廷的规矩你也明白,此事切不可张扬出去,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