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埃里克(1 / 2)中世纪:鲜血与荣耀首页

1403年3月5日,位于波西米亚腹地的拉泰城仍然在一片黑夜中静静熟睡着。

凌晨四点左右,位于城镇西北角的教堂钟声响起。

对于拉泰城一天的报时钟声来说,凌晨四点的这次从来都是声音最大、次数最多的。

因为对于城里大多数的学徒、侍从和帮工来说,凌晨四点就意味着需要起床工作了。

住在城堡里的骑士侍从是最忙的一批人,他们甚至连小眯一会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自己身上的工作实在太多,必须要立刻起来干活。

熄灭昨晚城墙上的火把、打开城门、伺候贵族老爷们、还有老爷们的马匹和猎犬吃早饭,还有其他一大堆事,总之是忙的团团转,手脚不停。

而对于其他的学徒来说,情况则要稍好一些,特别是那些跟雇主关系不错的、受到奖赏的或者是今天店里没什么事情的,都可以无视掉这次的报时,翻个身继续睡,等到下一次,也就是凌晨5点的钟声响起,再起床也不迟。

很可惜,埃里克不属于他们中的一员。

他是一个位于拉泰城广场南边的食品店的学徒,雇主是食品店老板康纳德。

埃里克其实和康纳德的关系还可以,只不过,一方面因为他们这里的生意确实繁忙。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康纳德是个远近闻名,十分吝啬、精明的商人,他的人生宗旨就是要从每件商品里榨出最后一枚格罗申,包括他店里的学徒也是一样待遇。

所以说,睡懒觉对于埃里克来说只是一个遥远的幻梦。

从店里的长椅上醒来,打个哈欠、伸个懒腰,昏暗的房间里面只有一盏油灯亮着,那灯芯上的火光比一粒豌豆还要小,只能勉强照亮自己身下的桌台。

“睡个觉而已,要这么亮的灯干嘛?你不嫌晃眼啊?留个小油灯,够你起夜就行了。”

切,他才不是为我起夜方便着想,他只是怕半夜店里进贼,留点灯火既可以威慑小贼,也能让我有抓贼的机会。

这么多年了,对于老板的小心思,埃里克心知肚明。

不管怎么说吧,有总比没有好。

埃里克端着油灯,逐个点燃了店里其他的油灯和蜡烛,屋里渐渐变得明亮起来了。

他放下手里的油灯,熄灭这点不中用的灯火,穿好衣服,从门后拿上挂着的一串钥匙,推开沉重的木门,然后从外面锁上,径直走向广场。

外面的拉泰大广场一副空空荡荡的样子,此时大多数学徒和帮工还在床上蛄蛹着,少数几个起来的,也基本都在店里忙活,甚至连那些巡夜的卫兵们也都已经下班了。

埃里克独自走在路上,有几个好事的站岗卫兵,远远望见,就知道是埃里克又要去教堂了。

埃里克这些年一直有这个习惯:每天早上刚一起床就要去教堂祈祷、忏悔。

起初他的老板康纳德非常讨厌他这个习惯,因为对于康纳德来说,清晨的正经事应该是给店里检查货物、打扫卫生和摆放商品,为一天的生意做好准备。

他俩之前为这件事还大吵过好几次,康纳德威胁说:他要是再敢一大早上去祈祷,他就要拿根铁链把他栓门上!

对于这种威胁,埃里克也不废话,直接在一天早上的忏悔中,把状告到了拉泰神父那里:康纳德亵渎圣人,还禁止我去教堂的合法权利。

不消说,康纳德被神父叫到教堂里一顿训斥,甚至神父还当众威胁要上报教廷,开他教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