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这个是我在一个比较专业的人那边搞来的。(1 / 2)半岛之我想当歌手首页

这个我问了,如果有感兴趣的,我可以告诉你,你再自己去求证也行。

这张图是bighit上市前的股权情况

方时赫股份增至45.1%

10年代三大社的创始人连带公司高层持股都不超过20%(jyp是25%,因为有回购,防止被兼并之用)但靠着与一致行动方行动基本一致,可以确保重要决策的投票站在高层一方的超过三分之二。

这要依赖于韩国是双重股权结构(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是不允许的),创始人手中的股票虽少但投票权高,享有更多的决策权。所以虽然看上去最大股东李秀满梁铉锡才不到五分之一,却可以控制公司,毕竟韩国民年金公团就是三星和傻帽的一致行动方,而NAVER大事儿也不会反对梁铉锡即使他跑了,这就和李秀满当初没被赦免跑到美国但他还是可以遥控公司(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一样,脱裤子放屁而已。

对于bighit这种非上市公司,目前还是“同股同权”的,手里有枪,心中不慌

请注意,这是实际的情况。但我文中已经提出了一个前提,第一第二股东就是站一起的。也就是说方时赫跟cj关系不错。加上他的表哥。

所以他们可以有绝对话语权。

维持着种设定也是省事也为了严谨点,实际上也是,万一方时赫随便找了个人进来,你就说上市之前他搞事了咋办?

麻烦不要再说什么第二股东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这种看着让人烦的话了,谁不知道吗?

你这就像有三人出去吃饭,两人决定了,你在那边不乐意了,非要说那个人他说了不算,他要听他老婆的。

你自己不觉得自己智障吗?

我做出的设定,除了一二股东就是主角,我连第四股东都没提具体是谁。

公司上市后。我这么写就是为了让以后方时赫找主角寻求合作,继续把持公司绝对话语权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