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者,礼器也。
君子佩之,以彰其德。
将军佩之,以明其心。
贵族佩之,以显其贵。
剑客佩之,血溅三尺,是为凶器。
曾几何时,那作为身份象征的礼器,也变成了闻风丧胆的凶器。
江湖纷扰,百戏影远,谁能置身事外,谁又能独善其身?
雍凉城外,晋阳道中,雪花如席,风冷的刺骨。
饶是龙墨轩这等功力,也不禁在这风中打了个寒噤。
便是寒风刺骨如这般模样,他也没有转过身去,往那温暖的火堆旁靠上一靠。
只是呆呆的坐在那里,将龙渊剑立在一旁。右腿立着,左腿盘着,左手撑着地,右手腕搭在右腿膝盖上,就这样目不转睛的,望着手里那柄无极剑。
“夫君,这天寒地冻的,还是进帐篷里休息吧,别冻坏了身子。”芷曦从后面给他披上了一件大氅,坐在他身边说道。
“芷曦,你看这把剑,暗含道家至理,涵咏天地生机。华丽至极的道家名剑,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副嗜血的模样?”他仔细的端详这柄剑,惆怅的说道。
那剑身还镌刻着一朵朵祥云,原本寓意带来美好的祥云,此刻也变成了一朵朵凶恶的血云。
“夫君,别再自责了,这毕竟也不是你的错啊。”芷曦看着哀痛至此的他,心有不忍,止不住出声安慰道。
“是啊,谁会想到,一个名山的道士,竟然会在此,做这等丧心病狂之事”江漓也坐在他的身边,悄声的说道。
那一日,龙墨轩见那军营内累累白骨,尸山血海,一时之间怒不可遏。
不仅迸发出一道毁天灭地的剑气,彻底毁了军营,还执意要杀往北齐王府。
若不是芷曦和江漓全力阻拦,只怕他此刻已经杀到北齐王宫了。
十二年前,他曾经一人一剑杀入北齐。
北齐城外,一道剑气纵横七百里,一剑灭甲胄五千二。
那一战,直杀的北齐,是将军丧胆,兵士断魂。
堂堂南衙禁府军,护国之柱石,竟被一介剑客惊破了胆,哪里还有半分战意?
时至今日,北齐众将士每每谈起,依旧心有余悸。
剑神威名,仍在北齐军中铮铮作响。
然而,毕竟十二年过去了,昔日八万人马的禁府军,如今也已经扩充到了三十万大军,其战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他的武艺虽然还是当世顶尖之属,可以他一人之力,挑战三十万南衙禁府军,属实骇人听闻了。
十二年间,翻天覆地,北齐所增加的不止是兵力。还有十二皇甲,这样的江湖势力。
他这个时候若是执意硬闯北齐,岂不是以卵击石?
然而盛怒之下的他,哪里还顾忌的许多,提剑跨马怒气冲冲的便要往北齐而去。
那一刻,一向对他百依百顺的芷曦,竟会如此坚决的阻止他,甚至不惜拔剑相向。
那一年,她曾经错过一次,如今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愿再错过第二次了。
若是换了当年的他,便是鱼死网破,这北齐他也闯定了。
十二年身陷囹圄的生活,帮助他洗去了当年的稚嫩和轻狂,而多上了几分成熟和稳重。
虽说心中怒不可遏,但还是听从了芷曦的金玉良言,暂时压下怒火,做长远之计。
这一刻,他彻底从那个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天真剑士,蜕变成了行事稳重成熟的江湖剑客。
或许,人生的成长就是这样,总要经历些大风大浪,才能收敛锋芒。
“芷曦,郡主,我想先去一趟齐云山。”他悄声的说道,眼神始终不曾离开过那柄剑。
“为什么?”两个女子异口同声的问道。
那天发现了军营的秘密后,他就打定主意,要先去凉州,去找那雍凉候章勛。
雍凉地区人口本就不旺,这些年来,虽说章勛不断颁发安民告示,吸引了一批中原地区的百姓前来投奔,但却收效甚微。
一来故土难离,只要还有一点活下去的希望,谁也不会轻易离开,世世代代生活的土地。
二来山高水远,身强体壮的还能扛到雍凉,稍有身体不适的,大多都在半道魂归故里。
三来水土不服,就好像芷曦刚到雍凉时,极为不适应。江漓才到的那十几日,也是一样的状况。
这些年,章勛花了不少钱,废了不少心血。其目的,就是为了不遗余力的,提升雍凉的青壮年人口。
没有这些优秀的劳动力,粮食和军队都很难得到保障。
少了这两样东西打底,他这雍凉候,不过就是块俎上之肉,随时都会被人宰割。
正因如此,人口成了章勛父子两代人,最为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军营当中的逝者,何止万人。如此重大的损失,重视人口的章勛不可能不知道。
基于此,龙墨轩才笃定主意先往凉州,探听章勛的虚实。
这才有了三人,马不停的赶往凉州之举。
在这漫天飞雪中,艰难的前行了十余日,好不容易快到凉州城下,他这时突然提出要改道齐云山,任谁也会觉得不可思议。
“夫君,再有个一天的时光,就到凉州城啦。怎么这个时候,突然要改道齐云山?”芷曦一脸不解的问道。
“是啊,怎么这个时候突然要改道啊。”江漓也是一疑惑的问道。
“我思来想去,此刻赶往凉州,总归不合时宜。”他放下了手中的剑,缓缓的说道。
“不合时宜?”两女既吃惊,又不解的问道。
“你们且听我慢慢的说来。”他回过身去,往那已经不是很旺的火堆中,添了几根干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