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六十六 十年之期(2 / 2)永不低头的战斗首页

什么叫十年之期?

这个说来话长,之前各种赐福场合里,先祖都要提一句什么我族不易,就来自于此。这方天地根本就不是像现在石头感受的这么风平浪静,读读书,写写字,随便整几个节目就名扬天下了。只是因为这是人族的腹地,争斗没有发生在这里罢了。

盘开天地,定五行,身化万物。除了人族外,各种妖魔鬼怪层出不穷。人族刚开始时,大多的时候是充当那些身强体壮之辈的粮食这个角色。到了先祖‘燧’出生后,人族开始从这种角色中慢慢走了出来。我们开始运用各种自然的力量来征服野兽,稍稍脱离了世界最底层。等到先祖‘仓颉’出生后,我们掌握了字符的力量,这一下子我们人族拥有了跟那些高来高去之辈斗法的本事。‘伏羲’出世之时,更是把人族字符力量发挥到了极致。开始从地底世界走到了阳光之下。等到五大山门建立之时,我们已经掌握了高端武器跟人家开始抢地盘了。普通人也借助那些杀死的异族肉身的能量,慢慢摸索出了‘武’之道,这下子人族开始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到今时今日,已经在‘盘’所化的这片大地上拥有了五分之一的地盘。成为了这方世界不可小视的一股势力。但敌人依然存在,他们也不能接受昔日的食物一跃成为跟自己平起平坐的人物,争斗依然是无处不在,但鉴于人族势力已经大成,在没有绝对的把握面前,其余各族也不想贸然的挑起大战。于是,在一代天骄‘天尊’的压制之下,跟各族定下了在赤水之畔,每隔十年各族比斗一番的约。,各族均可下场,提前订好各自的彩头,这个彩头只能是地盘,输的人啥也没有,赢得人通吃。各族不服天尊这种好似玩笑一样的玩法,跟天尊在极西之地大打了一场,以两死三伤的代价换了天尊扯断一只衣袖的后果,不得不屈服。这玩笑一般的十年之约就一直被各族玩到今天。

人族在出了天尊这个一代天骄之后,可能气运用的差不多了,几百年来竟然再也没有什么精彩绝艳之辈出现。这十年之约慢慢对各门各城来说就变成了一种压力。实力不济,打不赢的情况,好不容易培养出了一个看得过眼的人物,往赤水一送,非死即伤的回来。还谈什么发展,谈什么未来。慢慢这个十年之约在人族就变成了十年之期,死期将至的期。

十年之期的玩法非常简单,简单到让人胆寒。一族十个名额,先下场五个,各族下好注。约定争斗范围,各族缠斗不休。三天之后,第一次加注,每多派一个人上场,赌注加倍。你有把握原先的的五人能解决问题,那你可以不加派人手,但第二轮缠斗你一个人都没有剩下就出局了,没资格参加第三轮缠斗。再三日,最后一次加注。在第二轮的基础上,每多一个人赌注再翻倍。这个时候就是一战定输赢,最后场上只剩下同一族群为止。活的那个族群拿走所有赌注。这在人族看来太残暴,但是其它各族却觉得天经地义。

在天尊老人家看来,牺牲十人还可以期望下一个十年。不用一场大战下来哀鸿一片,人族繁衍速度是快,但是也不经这么死啊!那些异族奇形怪状,身材远超人类,杀普通人甚至都不用动手,倒下来就压死一片。大战一场的消耗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