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手滑、手滑。”
“你不会是想谋害了师兄,继承我的债务吧。我知道你心善,但这就大可不必了。”芬格尔拍开路明非的手坐到了下铺。
“谁让你先摸我的。”路明非吐槽道。
“仙人抚你顶还不乐意了,记得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些吗?”芬格尔从床头乱糟糟的桌上翻出书来:“平日里执行部大多数的任务都是面对那些失控的混血种,这次的解救人质事件倒是占极少数。”
“我们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从新加坡的鱼狮会手里救回教授,对方会有危险混血种吗?”路明非忽然想起这一茬。
“说不准,但极有可能就是。”芬格尔说:“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些混血种都存在着一半的龙类血统,通过血统的精纯度来评判阶级高低,血统越好阶级越高,然而这一切都是存在一个界限的。”
“界限?”
“临界血限。”芬格尔说到正事便合上了书:“我们的血脉有一个阈值,如果你属于龙族的那一部分超过了那个阈值你就会被同化,你的身体会出现龙化现象,意志也会趋向于暴戾和杀戮。
越是超过阈值越难被称之为人,那些危险混血种就是踏过了那道槛并且越行越远,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是趋近、追随龙族力量的异种,所以执行部的任务也统称为‘屠龙’而不是‘屠人’。”
“就像我曾经遇到的死侍......师兄你是想说让我别手软是吗?”路明非问。
“有这层意思在里面。”芬格尔说:“毕竟新生没有接触过太多战斗,不理解干我们这行的残酷。”
“的确,我觉得自己还是挺天真烂漫的。”
“别手软,师弟。记住,千万别手软,师兄没跟你开玩笑。”芬格尔叹了口气,他果然像校长说的一样,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师兄,你觉得我会在关键时刻心软吗?”路明非问。
“我不知道,杀人和杀鸡是两码事,更何况现在不少人连鸡都不敢杀。当一个活生生的人类站在你面前,你把刀捅进他的身体里,感受着血液飞溅、肌肉组织在你的手里扭动......”芬格尔说。
“别说了别说了,我有种预感。”路明非捏了捏眉心,他并不担心自己下不去手,大不了用脑机连上诺玛,请她操控自己代打就是了。
但运气方面的事就操控不了了,“总感觉明天会出点什么幺蛾子。”
“想要听听过来人的谏言吗?”
“当然。”路明非的手指在耳边绕了两圈,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那就是在新加坡那种大城市混的家伙都很会隐藏身份,所以当你陷入辨认危机无法确认凶手的时候。要记住一般长得帅的、漂亮的,多半都是混血种。”芬格尔认真地说。
“原来如此。”路明非也很认同这个观点,自己还真没在卡塞尔学院里看见有中人之姿的学生,每个人都俊美得可以去拍青春偶像剧。
“混血种在血统的各方面都优于普通人,外貌也是择偶繁衍的重要因素,混血种在这方面上自然天赋异禀。所以除了后天毁容的,几乎没见着有哪个混血种长得丑了。”
芬格尔向他竖起大拇指道:“你就是例子,师弟,作为‘S’级,你帅的也相当有特色了,配得上‘S’级的头衔。”
路明非没有反驳,傲娇已经过时了,因此十分坦率地接受了来自前辈的认同。
但芬格尔的下句话就让人不敢恭维了:“所以,执行任务的时候要是苦于没有情报的话。就女装在街上走一回,只要钓上最帅的那个,就有九成概率是混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