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关键线索(1 / 2)雾海浮沉首页

“苏七,你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陆天凯忍不住问道。

苏七点了点头,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这里是深港市租金最便宜的地方吗?国贸离这里有多远?这里到国贸中间难道没有便宜的地方租了吗?”

国贸?

陆天凯若有所思道:“这里是城中村,租金在深港市来说确实属于比较便宜的。国贸离这里坐地铁要转三趟,恐怕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至于这段距离之间有没有租金便宜的城中村,那自然是有的。”

王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正要问话,吴警官在这时候带着老叶回来了:“过往的住户合同带过来了。”

苏七伸出手去要接,吴警官犹豫地看了王队和陆天凯一眼。王队顿了一顿,扭过头去假装没看见。

“给他吧。”

眼看陆天凯发话了,王队又没什么特别反应,吴警官这才松了口气,对着有些莫名其妙的苏七歉然一笑,将那一沓厚厚的合同递给了他。吴警官心里对这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少年多少有些服气。尽管他刚进警队不久,经验不多,但他也看得出来苏七的侦查技术确实很厉害。在警校就以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头一次对比自己年龄小的人产生敬佩的心理,因此他自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领导对他产生什么意见。

苏七认真地翻看着合同。王志超上班的地方在国贸,按道理不应该租在离自己上班地点这么远的地方。他会选择租在这里,肯定有原因。这个原因,也许就是他的杀人动机了。两名死者表面上看来似乎跟他没有交集,但他却为了杀这两个人而搬来这里住,恐怕他们之间的交集很可能就在这栋楼里。

突然,苏七停止了翻页的动作。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其中一页合同上,快速地扫了一眼之后,将那份合同抽了出来。

“老叶,303的王志超是不是没有跟你签合同?”

老叶愣了一愣,道:“呃?有签啊。哦,303跟我签合约的是他女朋友,不是他本人。”

女朋友?

所有人都怔了一怔。陆天凯皱着眉头接过了苏七递给他的合同。

徐璐璐?签约时间是今年二月份,也就是半年前。合约期限一年,也就是说租赁合约目前还处于生效阶段。

“老叶,这是怎么回事?”

老叶搔了搔后脑勺:“也没什么,年初的时候这个徐璐璐来找我租了303室,当时是她自己住的。大概两三个月前吧,她突然就回了老家。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后面是要收租的时候才知道她回老家了。我打电话给她,问她还租不租。当时她说不租了,屋里的个人物品她也不要了。挂断电话没一会她又打过来了,但是说话的人是她男朋友,就是那个王志超。他说他过段时间会来深港市工作,所以房子继续租,然后就把房租转过来了。果然没多久他就来了,我一想,他们是一家人,我也就没要他再重新签合同,不然押金退来退去麻烦。”

这个理由是不是解释了王志超会舍近求远租在这里的理由呢?毕竟他刚来深港市,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直接住在女朋友租的房子里确实比较方便。

陆天凯这么想着,看向了苏七。只见他面无表情,似乎这个理由并没有动摇他的怀疑:“这个徐璐璐你熟吗?她是哪里人?做什么工作?她有没有告诉你为什么回老家?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听听。”

老叶歪着头回想了片刻,道:“小姑娘挺漂亮的,也是内蒙人,我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做美容行业什么的……唔,她性格挺内向的,我跟她交谈得不多,所以算不上熟悉。哦,对了,她当时说她想回老家发展,所以不租了。我当时还在电话里责怪她没有早一点说,也不把东西搬走,她就跟我道歉说是仓促的决定。大概就这样,好像也没别的什么了。”

苏七点了点头,然后看向陆天凯问道:“你们能不能查一查王志超在公司里面主要负责什么业务?最好连他以前在内蒙时的公司业务也查清楚?”

陆天凯怔了怔,道:“是没有问题,不过他是个业务员,一般情况下也就是跑跑订单,查这些是为什么呢?”

“我怀疑他的业务能使得他有获得浓硫酸的机会。”苏七说着,然后看向王队道,“王志超去上班了,我们去他房间看看吧,可能会有什么发现。”

王队闻言呼吸一滞,愣了好一会才恼怒道:“你开什么玩笑?你怀疑他是吧?那你最起码也得提一点证据出来吧?我们是警察,不是窃贼!没有证据,没有搜查令,你要我们破门进去百姓家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