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鬓难禁客里秋。
思往事,泪盈眸。
同叹日月去如流。
短歌谩寄乡邻友,
写入新笺字字愁……”
歌声如水流淌,和着轻风冷雾,悠扬而婉转。
话说,忘情天书原本并不是一本书,而是昔年“琴剑”、“笛剑”、“胡剑”三人合起来的音乐造诣,“三才剑客”将这段音乐与其中道理授与了萧秋水,萧秋水又从这段音乐中领悟武理,并与自己的武学结合,其后汇聚成一十五诀,记载成篇,即天、地、君、亲、师、金、木、水、火、土、日、月、风、云、我,所谓剑招心法,皆在这十五项变易之中,变变生易,易易回常,常即是我,才是叶枫得到的那部忘情天书。
所以,弹琴也是练功。
在叶枫目前得到的武学中,最难修行的就是忘情天书,就算是翻天三十六路奇和千一都要弱上一两筹。
无他,心境难以保持。
所谓“忘情”,并非是无情,而是要达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境界,以身合道,天人合一,驾风驭电,掌水控火,才能无往不利。
招式好学,心法也好学,可是心境就不是靠苦修能达到的了。
燕三娘右手托着下巴,盯着远处弹琴的身影,眸中带着几分迷离,不知在想些什么。
离歌笑坐在石凳上,手里端着装酒的瓶子,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不时抬头望向村外的群山。
柴胡狠狠的灌下一口酒,嘀咕道:“这帮杂碎咋还不来?不会被吓得不敢来了吧?”
贺小梅正用左手托着下巴听琴,闻言轻声道:“胡哥,安心点,他们肯定来的。”言罢,轻叹一声,“没想到叶枫不仅武功好,棋艺好,连抚琴、唱歌也这般好……哎,我若是有这分嗓子就好了,肯定能成名角儿,哪像现在……”
柴胡撇了撇嘴,没好气道:“你那烂戏,也就只有鬼听!”
贺小梅也不恼,依旧沉迷的听着琴声、歌声。
忽然,蹄声如潮,在山间回荡。
“来了!”
几人的神色立刻一肃。
“大家分头行事,都小心一些!”
“走了!”
“小心了!”
几人招呼一声,飞速离开村子,向着山中潜去。
这一次行动的目的,是要把豹子帮连根拔起,决不能让任何人逃离。苗家村有叶枫镇守,而他们四人则是要堵住四面八方的逃走路线。
顷刻间,数百马贼自后山晨雾中气势汹汹的钻了出来,当先一人却并非陈烈,而是一个白衣白冠的书生,他的身后还有一人高举着祭旗。
五百人马如狂风急飚,很快到了苗家村前,见到村前操琴轻歌的人,当即止住了坐骑,各自惊疑不定。
陈烈纵马上前,神色难看道:“怎么是他?”
那书生一蹙眉:“二叔,他是谁?”
陈烈忙道:“忠儿,昨日就是他带着一个女人来到山寨打伤了我和你爹,这才让人趁机烧了山寨,救走了被关押在山寨中的苗家村村民。”
“果然与他们有关!”书生冷哼一声。
陈烈皱眉道:“忠儿你可不要大意,昨日虽然没亲眼见这个男人出手,但那女人的武功的确非常高,稳压你爹一筹,我更非其对手,估摸着这个人也不会好惹。”
昨天的时候,几十个兄弟死的莫名其妙,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若非必要,真的不想招惹这个人,实在太诡异了。
书生面色淡漠,眼神凌厉:“武功高又如何?我们数百兄弟,难道还怕一个区区江湖人?”
“杀了他!”
“为帮主报仇!”
“屠了苗家村!”
数百马贼纷纷呼喝相应,将清晨的寂静撕的粉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