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千红摘下酒葫芦扔桌上,没好气道:“连法器都当了,都换这个了,少爷你就别再打我主意了。”
“真的假的!什么酒这么贵,喝了能成仙吗!”难以置信的常逸拔开酒葫芦的塞子,里面早已一滴不剩,空余浓郁的酒香喷薄而出。
“醴泉宝号的游龙醉,难得一见的珍品。我把打猎用的刀都卖了,才换来那么小半壶。”
夏千红显然还在回味那如在云端的美妙滋味,她这辈子都没醉成昨晚那样。
常逸心情十分沉痛,吃软饭的机会显然已经落空。
俩人都是正宗的穷光蛋。
但转念一想,人才本身才是最大的财富。
他这婢女显然是很能挣钱的,缺点是太过大手大脚。
没关系,以后自己会强制帮她省钱的。
这么一想,常逸又喜笑颜开了:
“千红呀,听少爷的,以后把酒戒了。”
“为什么!”
夏千红听了一惊,她就这点小爱好,戒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酒乃穿肠毒药,喝酒伤身,又误事。不然你怎么会栽我手上?”
说得实在让人哑口无言。
但夏千红脑袋还是摇得跟拨浪鼓似,这事想也别想。
常逸也不再多言,咱俩骑驴看唱本,走着瞧,看看谁更硬。
……
……
吃过寒酸的早饭。
常逸腰间挂剑,肩挎竹篓,穿戴整齐,就要出门采买炼制春香丸的药材。
“我有事出去,你在家把门和屋顶修修。”
常逸没下强制命令,只是口头叮嘱夏千红。
他也不想一点小事就动用强制命令,总这么干不利于主仆团结。
常逸在门口深吸了口气,就搬开垮掉的木门,果断地迈了出去。
外面已是日头当空。
阳光洒在面庞上,带来久违的暖意。
这破屋还带个不大不小的前院,用篱笆围住,一点隐私都没有。
而且空荡荡的,除了茅房,连根绿植都没有,没有一点生气,白白浪费那么大的地。
要是在这养几只鸡,母鸡下蛋,公鸡宰了打鸡煲,想想都美。
话说回来,这片区域在平民区中算是靠近金溪堡的,相对会安全些。
所以还要收租金,就当是保护费了。
在这住的都是些收入不高的修士,或是相对余裕惜命的普通人。
有钱人命贵都住到金溪堡里。
不要钱的房子也是有的,外头就有绵延数里的贫民窟,不用钱随便住。
住在那的,都是真正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泥腿子。
贫民窟作为金溪堡的边缘地带,首当其冲挨着云暝丘陵。
鱼群里游在最外层的鱼,总是最危险的。
云暝丘陵里跑出个把妖兽,到这儿加个餐,叼走几个人,已是家常便饭的事。
当然,常逸住平民区也不见得有多安全。
早先还听说,有吸人精血的邪祟出没。
这黄泥屋的上一任房客就是最好的样板。
三年前的某天,原房客没拿任何行李,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原身都搬来有一年多了,才从自来熟的郝老头嘴里听说了这事。
也就是说,常逸的房子不只是危房,还是名副其实的凶宅。
玛德,都危房凶宅了,房租也没有打个折什么的。
常逸要是挣到钱,眼都不眨,第一时间搬到金溪堡里面。
不过现在还没这条件,就是想不将就,干瘪的钱袋也不答应。
唉,人穷命贱,自古如此。
原身三年都平安无事,自己再小住一阵子,不会这么倒霉撞枪口上的。
安啦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