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完稿(2 / 2)年代:女知青媳妇不许我摆烂!首页

“终于写完了!”

这是他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描述铺垫高潮等一应俱全。

之前写的老三和静秋的故事,则是更像电影剧本,简短而仓促。

和他看过原著结局不同的是,苏云选择了电影中的结局,程蝶衣换了真剑,用虞姬的身份来结束了自己生命。

在苏云看来,程蝶衣就是虞姬,虞姬就是程蝶衣,当霸王无用武之地时,虞姬死也要死在霸王面前。

并且在程蝶衣看来,只有在和师兄段小楼合作演《霸王别姬》时,他才能和师兄成为真正的一对,舞台是他实现梦想的地方,当程蝶衣发现现实生活和舞台不一样时,他宁愿选择以虞姬的角色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上演一幕真正的“霸王别姬”。

最后,曾经倾倒众生芳华绝代的程蝶衣无法接受苍老的现实。

程蝶衣无法走出霸王别姬的故事,和虞姬一样殉情,这才是最合理和最戏剧化的结局。

相对来说,程蝶衣死亡的结局足够震撼,犹如烟花熄灭前的最后一瞬,有一种惨烈的凄美,让读者难以忘怀。

如果论结局的残酷程度,原著更甚。

原著结局则是将程蝶衣和段小楼的悲剧归宿仔仔细细摊开给观众看,当你看完美丽的烟花表演沉浸在泡沫般的梦幻中,有人非要把烟花壳捡回来,一层层撕开给你看那皱巴巴的纸壳和被熏黑的内壁,不看不行。

什么梦幻,什么童话,只不过是丑陋的纸箱里糊着黑色的火药渣。

对于《霸王别姬》和程蝶衣来说,电影是艺术,原著是现实。

同为悲剧,现实更残忍。

苏云选择的是艺术,所以不管是小说中的情节描写还是结局,都向他看过的电影上所倾斜。

好在终于写完了。

至于之后读者看了会如何评论,就不是他这个作者所能管得了的了。

在苏云看来,文章或小说在写完后,就不单单是自己的了,读者品论的好坏也与自己无关。

但这是小说发表以后才会有的事,现在苏云愁的是:手里这将近三本信纸写出来的稿子,邮局中最大的信封能不能塞得下?

这事情他又不想让送信的邮差李勇来代劳,所以只能自己跑一趟镇上邮局。

见西边的太阳还高,再加上夏天天长夜短,距离天黑还早,为了能早一天收到稿费,苏云怀揣着沉甸甸的三本书稿,快步向镇上走去。

半路上碰到路过的驴车,捎了他一小段。

到了镇上邮局后,苏云才发现最大的牛皮纸信封,也只能装下一本稿纸。

也可以当包裹邮寄,但是时间上不能保证。

最后苏云一狠心,直接买了三个最大的牛皮纸信封和邮票。

三个信封上的收件人上都写的是:延河杂志社编辑部,地址和苏云自己的寄件人信息也都一模一样。

连带着写的那句:“过不过稿,请都将稿子原路寄回。”

他就这一份手稿,也是他的第一份真正意义上小说手稿,他想收藏起来。

不一样的是:他都在信封左下角写上了卷一卷二和卷三来区分。

“同志,请问我这个信什么时候能邮寄到西京市?”

这次苏云学乖了,决定问问邮寄时间。

上次就让他苦等了半个月,才收到杂志社的回信,差点一度让他认为自己的稿子被扔到垃圾桶了!

“西京距离咱们不远,只有一百多公里,三到四天就能到。”

女营业员的回答让苏云陷入了沉默。

既然三到四天就能到,那么来回也就是一周的时间,和之前自己预计的一样。

那么问题来了。

这多出来的一周时间是怎么来的,他不相信编辑部从收到信,看稿到定稿,再到决定出版发布,还能用的了一周的时间?

在他看来顶多三四天就能完事。

还是说,这就是这个物资极度缺乏,信息不畅的特殊时代的“效率”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