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尘将散出去的死气回收后,就听见了刀疤脸的那句话。
萧尘呲了呲牙花子抬头看着刀疤脸,心里有些纳闷,现在这枪是成了生活用品吗,怎么人手一把?
刀疤脸见萧尘根本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眼皮不由自主的跳了几下。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石头街上遇到有人敢不给他刀疤哥面子的人
但是眼前的场景实在太过诡异,刀疤脸强压住怒气,沉着声再度问道:“兄弟,哪条道上的?”
“兄弟?”萧尘扯了扯嘴角。
“秃子,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
听见秃子这两个字,刀疤脸突然神经质的将脖子偏了便,脖子上的血管爆凸起来,整个脸蓦然间红了起来。
刀疤脸身后的小弟见到这样子的刀疤脸全都不约而同的退后几步。
要知道刀疤脸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拿他的光头说事,他的光头并不是刮的,而是因为从小得了一种怪病。
这病导致他全身都没有一根毛,因为这事从小受尽排挤嘲讽,这也导致了他变态一般的性格。
刀疤脸脸红的像是煮熟的大虾,双目赤红,喘着粗气对着萧尘吼道:“小鸡崽子,老子弄死你。”
说完直接把手里的枪扔掉,直直的冲向萧尘。
所有人都知道那小子完了,刀疤哥发起火来,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虐杀。
萧尘有些茫然的看着那离自己脸越来越近的拳头,现在这人脾气都这么暴躁的吗?
刀疤脸身后那些小弟一脸兴奋的看着这一幕,毕竟自刀疤哥成名以来这样的场面几乎已经看不见了。
“啊,我呸。”
接下来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
“那个人干了什么?为什么只是呸了一声,刀疤哥的头突然就炸成了爆米花。”
“妖怪啊!”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安义酒吧二楼一个雅间中,一名赤着上身年龄不过二十五六的年轻人,正在大口吃着饭。
年轻人身上纹满了了各种动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活脱脱的一个动物园。
年轻人长得还算帅气,只是脸上带着一股子邪气。
他的桌子上只有两道菜,一碗红烧肉和一盘土豆丝。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丧哥最喜欢的两道菜,但是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丧哥一口菜一口饭吃的满嘴流油,而他的侧边跪着一个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女人穿着安义酒吧服务员的服装,身材婀娜,只是画了淡妆姣好脸庞,让她看起来愈发的清纯。
“洛思柔,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红烧吗?”丧哥擦了擦嘴巴看着跪在地上的女人笑道。
被称作洛思柔的女子挣扎了几下想站起来,但是手脚都被捆住,挣扎之下重重的摔在地板上。
洛思柔扯了扯淤青的嘴角,勾起一个冷笑:“张安义,要杀要剐随你便,别和我说话恶心。”
张安义也不恼火,喝了口水满足的揉了揉肚皮:“小时候家里穷吃不太起,我妈每次做了红烧肉都让我一个人吃了,她总是骗我她已经吃过了,有一次我看见我妈偷偷的用碗里剩下的一点肉汤沾着米饭吃,吃的那叫一个香,我发誓我长大以后一定让我妈天天吃红烧肉。”
“呵呵,这就是你犯罪的理由,为了顿顿吃红烧肉?”躺在地板上的洛思柔冷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