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一封信?”甲孤困惑道,“可以讲讲么?这关系到你的安全。”
从易游水跳下楼到重生,再到上学以至于重新面临这个场景,他至今未提那天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大厦楼顶自寻死路。
易游水挠挠后脑勺有些难以启齿:“其实星期五傍晚回家的时候——我跟你说其实每天放学我都最后一个回家,我收拾书包发现书包里有一封信。当时挺好奇的,我没朋友也不跟室友住在一起谁会给我往书包里塞信封啊,而且那封信我拿在手上时感觉有淡淡的香味。”
“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女孩子化妆时的那种香味,闻了好一会并且看看四周没人我才悄悄把它打开……”
“香味?女孩子?”甲孤问道,“情书?”
“我当时也这么认为来着!”易游水情绪变得有些激动,“可别提我当时多兴奋了,我以为有哪个小姑娘看上我了,即便我这人不讨喜可若是有女生就偏偏喜欢我这种人呢?”
“不过情书这种表白方式我都觉得有些落伍了,现在都是流行在网上告白,情书不仅浪费纸而且也耽误时间,这一点我不提倡……”
“你可以挑重点的说。”
易游水咳咳了两声:“后来我打开信封一开,上面只写了一句话,‘明天下午两点,我在百货大厦楼顶等你’。”
“所以你就去了?”甲孤很是不理解如果这是情书的话是个有智商的人都不会上当。
约定的地点太荒唐。
“我去了。”易游水毫不掩饰的回答,“那封书信这么香,而且信里的话也很暧昧,字写得也很漂亮呢!特别工整,像个小女生写的。”
在易游水的认知范围里,女孩子写的字都挺好看,男孩们写的字都挺一般。
他就写的不好,王金鑫写的也不好,于是他就这样认为。
暧昧——甲孤尴尬的笑了下,这种潜意识的香味真把易游水给带进去了。
“不过据我所知,风阳市中心的那个十八层楼的大厦一般是禁止外人进入楼顶的,一般都会有把铁锁锁住。”
“我去的那天,锁开着。”易游水回答,“并且锁就挂在门上,我很轻易的打开了门,就在那里等了起来。”
“你到达那里的时候大约几点?”
“大约一点半钟吧,我等了好一会,心想两点半那个人还不来的话就当是恶作剧处理了,反正也被坑惯了。”
易游水回想起来简直惊心动魄,就在那两点整几秒钟的时间里,他趴在栏杆上仰望蓝天时一阵强烈的风突然袭来,还没来记得回头,一双强有力的手从背后猛然袭击。
他这种纤弱的身子骨没能经受住巨大的推力,整个前身全都翻了过去,蓝天的景象瞬间变为地狱,那一秒钟,易游水的心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之后大脑空白了数秒,所有的绝望顺势袭来,他回忆起自己的一生,最后抬头所看到的那个画面竟然是一个披着披风的头颅和讪笑的嘴唇。
一切都源于那一天,易游水整个世界观开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