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子急匆匆的去追司徒振华,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说起来,他一个以碰瓷为生的青皮混混,如今能以英国博士的假身份在天津招摇撞骗,这都得益于一伙日本浪人的支持。
而他这次能与“东北富商常老板”搭上线,更是这伙日本浪人暗中操作的结果。
对于今天这单买卖,王二子起初也没多想,认为常老板只是别人送到他嘴边的大肥羊,他不坑白不坑。
即使是最后让司徒振华搅了局,王二子也因此受了些皮肉之苦,但他也没太往深处想。
毕竟干他们这行的,像今天这种马失前蹄的事儿时有发生。这单生意没做成,下次换个更蠢一点的坑便是了,无所谓的事儿。
甚至后来见司徒振华貌似背景深厚,他心里还燃起了一股高攀结交的念头。
在王二子看来,不管怎么着,今天和司徒振华这也算是认识了。以后自己会来点事儿,说不定还能巴结上这位公子哥呢?
再说了,公子哥嘛,大多都爱吃喝玩乐,他们身边可少不了狗腿子帮闲去使唤。以后自己跟人家混熟了,要是能在他身边谋个差事,怎么也比出去坑蒙拐骗来的舒坦吧?
王二子这想法是挺好,可当他得知了司徒振华的真实背景,再一琢磨今天这事儿的一些细节,他那颗攀高枝的心,却哆嗦成了一团。
作为一个青皮混混,坑蒙拐骗是他的本行,敲诈勒索是他的副业。逼的急了干一两次“砸孤丁”的买卖,对于他来说也是无可无不可。
可要是让他给别人当枪使,而且打的对象还是惹不得的权贵人物,那可就不是他一个青皮混混能玩得起的了。
钱是重要,可命明显比钱更重要!
要说他之前还纳闷呢,非亲非故的,这帮日本人凭什么这么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