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洛城。
严欢和雷志源是同乡。
她和雷志源一样,在这里读书、工作。
曾经的自己以为也会在这里结婚、生子。
但,好像那样的人生是别人的人生。
她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一待就是十几年。
但,她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让她有种疲惫感。
她没有拒绝恋爱,她总是随遇而安,不强求。
她告诉自己脚步不要停,不要为了任何一个人放弃她的事业。
在这座城市里,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站稳了脚跟。
她努力存钱,在这座城市买下了房子。
她以为从此以后,她就有家了。
但,忙碌的生活,她都没有仔细看过家里到底是怎么样的。
每天早出晚归,疲惫不堪。
工作的压力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大。
而她非常渴望有一个肩膀能给他依靠。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越想得到的东西,老天爷越不给你。
她交往过很多个男朋友,但没有一位男朋友是她觉得能托付终身的。
她其中交往的男朋友,时间最长的也不超过三个月。
她告诉自己,如果一开始就不适合,为什么要开始呢。
她总是先提出分手的那个。
无论对方如何挽留,她觉得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在公司里,她像男人一样,和别人争和别人抢。
就算发着高烧,她也像平常人一样,加班。
她的字典里没有休息二字。
因为她害怕休息。
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那份空虚像梦魇一样,侵蚀自己。
她害怕一个人没有目标的活着。
她和雷志源很早就认识。
在家乡的时候,就听过雷志源的名字,因为他是他们家乡的骄傲。
他考上了最高学府一流大学,她曾吃过为他庆祝的流水宴,想起那时看他时,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模范。
他们不是一个大学的,但是经过大学同学介绍,她和雷志源认识了。
因为同学认为,她和雷志源很相配,两个人都是奔着事业去的。
如果两个人能在一起,那就是双强组合。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人的第六感很灵。
第一次遇见雷志源时,严欢就对他毫无男女之情的感觉。
反倒,像是一位老朋友,他说的话,做的事,她都能非常理解。
而他对她,也没有任何男女之情的逾越。
他总是客客气气的对她,两人会共同商讨最近手头上的项目,资源共享。
那时,她就觉得,她和雷志源适合做工作上的搭档。
他们的兴趣相似、都是工作狂,对钱都很执着。
他很少谈论私事。
她也是。
好像他们早就默契好了般。
所以,那年他打电话给她,说他回家乡创业,她替他很惋惜。
因为,他在洛城的成就以他这个年龄是别人无法企及的。
他如果一直在洛城待下去,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他将会成为洛城的风云人物。
至今,她也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