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 类地精(2 / 2)从厨房杂役到至高国王首页

德斯只是药剂师,不是兽医,更何况枭熊还是怪兽而非野兽。

这状况被西蒙理解为小气。所以,多次‘碰壁’后,他就再也没找个那个老实的佣兵战士。

知识是宝贵的。西蒙很清楚这一点,也很清楚像疤脸一样,愿意免费倾囊相授的人并不多见。不,准确的说是只此一例。

只是这样一来,就让他对疤脸和佣兵团的感受变得很是复杂,讨厌和一些感激交织在一起。

有些梦境中,他会向雄鹰骑士求情,请求骑士放过疤脸一伙。他觉得这伙佣兵并没有那么讨厌,除了非要闯入森林,也没有做其他坏事。

离开枭熊山洞后的三天,西蒙时刻保持警惕,准备对付必然出现的野兽。他渴望在实践中检验自己学到的新东西。

然而,没有野兽从黑暗中跳向他,没有怪物从灌木从后面突袭,除了一只生气的花栗鼠,因为打搅了它在晴天里的觅食活动。

如此平安地度过了三天,一行人翻过了两座高山。好像森林中能遭遇到的危险,都集中在那个野兽发狂的夜晚了。

在第三座高山的半坡上,有一大片绿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木栅栏、哨塔和飘扬的旗帜。佣兵团在第二座山峰顶部时就看到了,虽然模糊不清,但可以确定那个是有大量活物存在营寨。

佣兵们欣喜若狂,觉得他们的目标近在眼前。

为了防止被地精部落提前发现,漆黑的晚上,他们甚至不再生火。食物也变成了肉干或泡水的面包。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很开心,只要解决了地精杂碎,就能立刻离开这片讨厌的森林了。

地精,不到1米高的小个子,秃脑袋,大鼻子,穿着破破烂烂的肮脏皮甲,手持木矛,以贪婪和怯懦而闻名。

这些小型生物瘦弱的身体里没有什么力量,喜欢生活在山洞、废弃矿场、森林和其他阴暗设施里。除了人多势众的情况外,它们很难体验出勇敢的一面。

和人类一样,因为地域不同,地精们也有着各种颜色的皮肤,绿色、黄色、红色。其中,前两者尤为常见。

不同的肤色没有带给它们任何特殊的能力,都一样的瘦弱可欺。任何训练有素的队伍都能轻易解决地精。

怀着这种自信,黑狼佣兵团渐渐摸向地精营寨。然而,仅仅半天,他们的自信便消失了一大半。

一缕缕炊烟飘荡在地精营寨的上空,数量很多,而且一阵阵响亮的狼吼不断从同一方向传出。这是一个人数众多,又驯化了座狼的地精部落,一个强大的部落。

佣兵们开始窃窃私语,讨论着这个地精部落是否存在大地精或是熊地精,这些强大的地精表亲。

虽然名字中都有地精,但是地精、大地精、熊地精,无论从外表还是种族文化、倾向等来看,都是不同的种族。

流传最广泛的故事中,这三种生物和它们的神被一个更加强大的神所征服,这位神祗要求它们团结起来,将它们整合在一起。于是,它们被统称为类地精。

大地精的体型接近人类,但力量更大一些、身体也更健壮一些,且都接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熊地精的体型更大,力量也更强一些。它们三种类地精都具备黑暗视觉的天生能力。

当这两种表亲和数量众多的地精勾结在一起时,地精部落就会开始向精锐军队转变,甚至能攻破拥有坚固城墙的大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