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可想的,到时候就到她店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我是她亲娘,她孝敬我是应该的。”
“这回必得狠狠要一笔银子,卖掉大妞三妞才得了十两,太少了。”
十两银子在曾经的罗家人眼里已经是很大的数目,然而在经历过二百两赡养银之后,十两已经满足不了他们贪婪的胃口。
既然罗明珠没开店之前就能拿出来二百两,做买卖赚钱之后,自然就能拿出来更多。
也不多要,三百两总没有问题吧?
罗旺的心眼比杨氏多一些,对此并不像她这样乐观,“难。”
“咱不奢求一下子能要到多少,只要能要一次,就能要第二次第三次。”
“放长线钓大鱼,日后跟着他们两口子享福的日子长着呢。”
罗旺和杨氏甚至开始幻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满脸的激动期盼。
“二妞说明珠挺疼大妞的,咱们把她卖给傻子,不会出什么问题吧?”罗旺忽然有些担心。
杨氏不以为意一挥手,“能出什么问题,二妞不是说了么,明珠已经把卖身契烧掉了,她们三个是自由身。”
“咱们是她们的长辈,决定把她们嫁给谁或者卖给谁,县太爷也管不着。”
“况且早上那会儿天还没亮呢,没人看见,明珠咋能知道是咱们干的?不承认不就完了么。”
罗旺闻言觉得有道理,微微提着的心落到实处,“说得对,她又没有证据。”
“等到洞房一入,那就是别人家的媳妇,明珠想管也管不了。”杨氏满脸刻薄奸诈的恶意。
玉蓁才十二岁的小姑娘,两人竟然狠心将其绑走卖给傻子当媳妇,还打算用入洞房的方式将事情坐定。
丧良心的程度,简直不配为人,甚至比畜生还不如。
要说为什么会绑走玉蓁卖掉,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原本罗旺和杨氏是打量将玉苒卖给傻子当童养媳的,眼看就要定亲收彩礼了,没想到玉苒逃跑了。
对于她的去向,杨氏二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投奔了玉蓁和罗明珠。
原是要去把她找回来的,可是定亲的傻子那家见童养媳没了,婚事直接告吹。
杨氏和罗旺心急又气愤,但顾忌着之前衙役们的警告,一时拿不到主意去找罗明珠作闹。
等到终于下定决心时,却又发生了张彩云勾搭罗旺的事情。
在争吵打架中,罗旺受伤,不得不在家又休养了一段时间。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时,两人来到平潭县内,正准备向人打听消息呢,恰好看到了外出买零食的玉苒。
想要强行带她回去再卖一次的时候,玉苒说可以卖姐姐玉蓁,玉蓁出落得更好,年纪大两岁更适合给人当媳妇。
她可以当内应,在不惊动旁人的情况下,让他们的人绑走玉蓁,只求不把她自己卖掉。
而在悄悄看过玉蓁的现状后,罗旺和杨氏直接同意了这个提议。
重新联系上傻子家人,开出更高的价格,最终在玉苒做内应的情况下,成功地悄悄绑走玉蓁。
就为了十两银子,玉蓁便被他们里应外合推进火坑。
虽然是亲孙女,但在罗旺和杨氏眼里,只不过是换银子的工具罢了。
卖一个人,跟卖一头猪没有区别。
正当两人在屋里商量如何从罗明珠手里坑银子时,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就是这里!”
罗旺二人心中纳闷,走出屋门正要去查看,破烂的院门被人从外边一脚踢开,暴怒的罗明珠率先冲进院里。
“人呢?把人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