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2 / 2)大侦探乔治首页

理论上说,他这种低级的小混混,是做不了詹金斯抓捕他时,所破获的那起案子的,关于这点,我特意问过李斯特警督,他没正面回答,但是他说,当时在约翰·特里的家中,确实发现了一部分赃物和现金,上面都找到了他的指纹,也有证据表明,他最近一段时间开销大增,有突然多出的财源。

所以,表面上的证据,其实是很确凿的,但是,又确实没找到其它同案犯。

嗯,先要说这到底是什么案子,在大约13年前,当时发生了一系列的入室盗窃案,都是趁着主人不在家时行窃的,被盗的家庭也都是富人。

作案时,会将家里的财物洗劫一空,有价值的东西都不会放过,根据现场痕迹,警察认为是团伙作案。

这件案子后来突然闹得很大,因为最后一家失窃的男主人,他意外回家时,恰好碰到正在盗窃的人,被歹徒现场用枪杀死了,他是一个旅居英国的德国人,他的家属通过德国使馆抗议,警局当时非常狼狈,就在报纸上发布了悬赏。

之后不久的一个晚上,警局的另一位侦探得到线人举报,举报的就是特里,所以,多位警探立即突袭了约翰·特里的家,当时他的家里没有人,但是在他的卧室里,找到了部分被盗的赃物和现金。

这个线报本身没有问题,线人举报时说的,就是特里最近突然很有钱,看到报纸上的悬赏才报案,后来补充调查时,又有一些证人,证明了特里最近确实花钱大手大脚。

而在一个小时之后,警方四处搜捕特里时,詹金斯和他的拍档,来到特里经常出没的这个酒吧,然后在人群中发现了他,特里从酒吧后门跑出去,在酒吧的后巷里,被詹金斯警督现场击毙,尸体旁有手枪,手枪经过检测后,有特里的指纹,也正是那把杀死德国人的凶器。

也正是因为这个案子,詹金斯受到上级的表彰,不久就成为总督察,并被任命为东区分局的凶杀组队长。”

“这个案子本身有什么疑点么?是什么让你怀疑的?”

乔治这时插话问道,他紧了紧大衣和围脖,在这空旷的地方吹风久了,越来越冷啊。

“有,如果先假设詹金斯是在谋杀约翰·特里,那确实也是讲得通的,首先是他拍档的证词。

他描述的事情过程是,两个人进去酒吧的时候,因为是酒吧晚上营业的高峰期,里面消费的客人很多,他开始根本没看到特里,而是听到詹金斯大喊了一声“特里”,然后就看见一个背影,向通往后门的甬道跑去。

等他反应过来,挤开挡路的人群,再跟上去的时候,还没追出后门就听到枪声,詹金斯已经在后巷里连开3枪,现场击毙了约翰·特里,枪声和他之后亲眼看见尸体,有大约二三十秒的空白,所以在理论上讲,枪击现场是没有目击证人的。

其次,酒吧里有人说,特里之前醉酒的很厉害,我不禁有些怀疑,他听到詹金斯的喊声就跑,反应实在太快了,甚至超过前来抓捕他的警探,而且他在喝酒后,是否还能这么敏捷,跑的这么快?

另外是特里死亡的位置,虽然是在后巷里,可是,他是死在垃圾桶的侧面墙边,也就是说,他跑出酒吧的后门,越过那几个垃圾桶的时候,没有直线继续向前跑,反而是选择躲在垃圾桶后。

按照詹金斯的说法,是特里躲在那里掏枪,指向他时被他开枪击毙,这么说当然有可能,但是,感觉有点不符合疑犯逃跑的常理,而且,约翰·特里随身带着杀过人的手枪,却不把它提前处置了,也很有问题。

最关键的是,詹金斯侦探的现场处置让人怀疑,酒吧人那么多,他发现特里后,没有先和同伴沟通就大喊,这很异常,不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做出来的。

而且还有一点,您看一下,这是我画的酒吧现场的简图,那条甬道通向后门,但是在走廊里还有卫生间,储物室等房间,如果他们是在做戏,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所以,如果这是谋杀,那么就是策划周密,需要严格按照时间执行,且多人合谋的谋杀。

首先确定了这个晚上,特里正在酒吧喝酒,然后有人去电话举报特里,而且是故意不找詹金斯举报的,

否则,最后杀人和得到线报是一个人,容易引起怀疑,这时在警局内有值班警探,其实,詹金斯警探当时也在警局,他本身也参加了对特里家的突袭。

因为是警局非常重视的杀人重案,警方接到线报后,一定会立即行动,在他的家里不会发现特里,而会发现事先放入的贼赃和现金,然后顺理成章的,詹金斯带人到酒吧搜索特里。

这时,他的同伙,开始把酒醉和吃了迷幻药的特里放到后巷,有几个大垃圾桶的遮挡,也不会被人意外看到,即使看到,也只会以为是某个醉鬼或者流浪汉,没有人会去管的,最后,在他身边放下有特里指纹的手枪。

然后,同伙就躲在甬道旁,穿着和特里类似的衣服和帽子,等詹金斯进来大喊特里后,就开始转身跑,然后没有出后门,而是直接躲进卫生间。

詹金斯则视而不见的,快步追出后门去,不停留直接来到后巷垃圾桶旁,杀掉本来就倚靠在那里的特里,很有可能,在酒吧里还有人负责掩护,挡住他拍档的前进路线,只要稍微阻碍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