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章(1 / 2)大侦探乔治首页

乔治调整心情后,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开始侃侃而谈:“很高兴能与你们一起并肩作战,你们是一支高效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关于勘察现场的过程我就不讲了,今天主要是解说,我推理这起坠楼案的过程。

首先要说的是,艾格尼斯夫人的死亡不是意外,具体理由是,落地的尸体距离杰克逊大厦的水平距离,足有7米多,如果她是意外失足坠楼,是不会落到那么远的地方。

可以肯定,死者是以一定的水平惯性冲出大楼的,这需要助力,要么是她自己纵身跳出大厦,要么是被人扔出大厦。

其次,这起坠楼死亡事件也不是自杀,除了杰克逊先生说她是为情所困之外,艾格尼斯夫人没有明显的自杀动机,她年纪轻轻时就事业有成,现在更是处于演艺事业的巅峰,又正处于风华正茂的30岁黄金年龄,如果和杰克逊先生离婚,还会有大笔财富入账。

她的私人医生也证明,她没有诸如抑郁症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公寓的衣帽间里,有一套她提前准备好的运动服和鞋子,说明在前一天晚上,她已经准备好参加马拉松比赛;

在厨房桌子上,花瓶里含苞欲放的黄色郁金香,是她死亡前一天自己去花店买的,表明她处在感情破裂的艰难境地时,还没有忘记爱美,这说明她对未来充满希望,以上这些,都是证明她不是自杀的依据。

更关键的是,经过我的观察和分析,我可以肯定的说,公寓内的现场是经过人为布置的,是被伪装成自杀现场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是房间内和阳台上,都过于整洁和干净了,那只阳台上遗落的白色鞋子,桌上打开的红酒,卧室内的安眠药瓶,一切都给人一种刻意布置的感觉。

对于一个自杀现场来说,仿佛该具备的东西都有了,其实还少了很多东西,凶手只凭据自己的想象,自以为是的进行布置,反而彻底暴露了他。

为什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在自杀案件中,我们通常可以在走廊上、房间内、阳台上等位置,发现死者生前反复徘徊后,留下的足迹、吸过的烟头或遗书。

另外,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自杀时也不例外,有预谋的自杀者,可以见到服装整齐,身着新衣,脸部化妆,随身携带遗书等等。

而我们的受害人呢?艾格尼斯夫人显然是吸烟的,现场的客厅和阳台,却没有发现她吸烟的烟头,也没有发现任何她犹豫不决的痕迹,她坠楼时,脸上没有一点化妆,即使一个普通女人,也只有在刚起床时才是这种状态,何况她还是一名演员,她死亡时没有佩戴首饰,身上的穿着实在过于简单,只有一套最简单的丝绸睡衣,也没有留下遗书,自杀的决心和勇气更是让人赞叹。

现场的证据表明,如果艾格尼斯夫人是自杀的,我们可以假设这样的场景:

她起床后,没有去卫生间梳洗打扮,没有喝床头桌子上的水,连一件睡袍都没有披上,而是选择径直去酒柜打开一瓶红酒,然后就坐在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连续喝了半瓶红酒后,突然间就决定自杀,然后没有丝毫犹豫,从餐厅搬一把椅子到阳台,站到椅子上,直接纵身一跃就冲向楼外面。

这种假设的场景,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它完全不符合常理,要知道,自杀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任何人面对高楼都会恐惧,自杀前,往往都会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这种现场证据所表现出的坚决和果断,又和阳台上那只掉落的鞋子相互矛盾,所以,这个现场一定是被人伪造的。

是有人想让我们认为,艾格尼斯夫人是自杀的,只不过手段比较低劣,根本蒙骗不了我们的眼睛,所以,排除了意外和自杀,我们现在可以确认,这起坠楼事件是一起谋杀案。

尸体旁的地面有大量血迹,还有法医的解剖报告,体内器官的积血情况,这些都说明一点,死者落地前是活着的,也就是说,她死于高空坠落的颅骨破裂。

她体内含有大量安眠药,远超过正常入睡的摄入量,还有大量红酒,所以,她是被人逼着,用红酒喝下安眠药后,在昏迷中,被凶手用某种方式扔下楼的。

从坠楼事件发生起,就有很多警探坚定的认为,是杰克逊先生谋杀了他的妻子,包括你们的BOSS纳尔森总警司,还有马丁内斯警探,那么,如果凶手真的是他,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在参加马拉松的跑步途中,偷偷溜回公寓,杀掉艾格尼斯夫人,然后再返回跑道,这是最容易想到的一种方式。

我们不但有杰克逊自己派人提供的照片,也搜集了很多记者们拍摄的选手照片,但是,马拉松的赛道很长,持续的时间也很长,现在我们开会时,还有警探正在反复验证,从各个不同地点,用汽车、地铁等各种交通工具,返回大楼杀人所需要的时间。

虽然,他们还没有传回最后的结论,但我分析后判断,他不是用这种偷偷返回的方式杀人的,这种验证的最后结论,只会进一步成为杰克逊的不在场证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杰克逊先生是一个社会名人,在马拉松赛道上,他是很吸引人注意的,他还提前安排下属骑自行车拍摄他,又主动派人送胶卷给警局,证明他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