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露闻言,视线在九和身上晃了一圈,嘴角稍稍一勾。
倒是个,懂得反躬自省的小娘子。
唐露踱步到书案前坐下。
与九和对视一眼,随即将视线,直接晃到书案上的砚台里。
九和瞬时收到了指令。
迈着极快的小碎步,很有眼力劲儿的奔到书案前。
磨墨。
唐露的视线,落到了九和的脸上。
还是个眉目如画的美娇娘。
只可惜,一个女婢拥有一副花容月貌,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抬手捏起毛笔,蘸了蘸九和刚磨出来的墨汁,边写边道:
“你那个除毒血的法子,甚好。”
“若不是你,及时除了伤口里的毒血,彦哥儿这会子,还醒不了。”
话音一落,九和磨墨的手,稍稍慢了几分,小脑袋顺势转起来。
不是殿下,是彦哥儿。
这般亲切的称呼,看来唐露与宋彦的关系,非同一般啊。
唐露见九和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继续问道:
“你祖上,可是行医的?”
九和忙回道:
“不知道。”
“我自小就被北郸人抓走了,连父母样貌都记不清,哪里还知道祖上做什么的。”
唐露执笔写字的手,稍稍一顿,追问道:
“那你为何会处理伤口?谁教你的?”
九和顿时头大,又来一个调查户口的。
她手上磨墨的动作不停,脑子转的飞快,小心回答道:
“草原上的人,不管男女,没事儿就喜欢动拳脚。”
“磕着碰着都是常事儿,人人都会处理伤口。”
唐露嘴角一勾,只信了三分,不依不饶道:
“那用酒消毒,用火罐拔血,都是草原人惯用的法子?”
九和深吸一口气,心里烦恼起来。
怎么没完没了,又不是空前绝后的法子,怎么盯着不放了。
可面上,还得和颜悦色的温顺回道:
“草原人爱喝酒,随身携带酒葫芦。”
“受了伤,随手就拿酒葫芦冲一冲,比找水方便。”
“时间一长,发现用酒清洗伤口,愈合的还快些。”
“至于用火罐拔血,这是我现想出来的。”
“我瞧过医馆里,给人拔火罐。”
“一拔就出沙,说是拔出了,身体里面的湿气。”
“我琢磨着,湿气都能拔出来,那毒血应该也能。”
“就试了一下,还真成了。”
唐露听着九和的说辞,心里暗自辨别了一番。
草原人用酒冲洗伤口,这事她只能信半分,毕竟她没去过北郸,无从查证。
倒是火罐拔血的说辞,听起来没什么毛病。
细细一品味。
竟觉着,这里面夹杂着的奇思妙想,还挺有意思。
是个脑子活络的小娘子。
唐露写完了一个药方,抬手递给九和,问道:
“识字吗?”
九和双手接过,认真瞅了一眼,真诚道:
“我只学过简笔字,这上面有好些繁体字,我不认识。”
唐露没有接话,转而望向杨焕,吩咐道:
“按照方子煎药,每日早晚,各服用一次,连续十天即可。”
杨焕恭敬的道了声好,双手接过九和手里的方子,小心收了起来。
唐露接着向杨焕,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转而又望向了九和。
视线在她脸上晃了几圈,沉声问道:
“九和,你想学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