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原身的记忆,陈正峰了解到,第七旅虽然人数众多,且装备也算精良,但战斗素质跟富山人根本没法比。
加上镇镇的上层军官大部分都是野路子出身,信奉的是人多枪多,导致士兵的成份也很复杂。
有的士兵昨天还是土匪,今天换身衣服就成正规军了。
还有人昨天手里拿的还是锄头,今天就拿上枪了,连基本的射击都不熟练。
这样的大头兵,别说跟富山驻辽镇的第二师团对上,就是那些临时组织起来的在乡军人,也能轻松打垮这帮乌合之众。
短时间内想提升这帮大头兵的战斗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赋予他们无所畏惧的勇气。
在武器装备没有代差的情况下,更勇敢的一方获胜的几率一定更大。
勇气加持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打鸡血加上一个战神般带头冲锋的领导人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道路不发达也有好处,那就是第七旅的溃兵大部分都在这条路上被截住了。
短短半个小时,聚集在陈正峰周围的士兵已经超过了两千人。
虽然他们大部分人只有一支步枪几发子弹,但陈正峰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接下来的战斗,刺刀才是主力。
距离第七旅驻地还有一公里,时间差不多了,陈正峰叫过陈江耳语几句。
“肃静肃静,陈参谋有话讲。”在陈江那无与伦比的大嗓门下,场面迅速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用略带迷茫的眼神看向了站在车顶的陈正峰。
“弟兄们,我是辽镇驻奉城独立第七旅少校参谋陈正峰。”
环顾四周,大兵们的眼神都是迷茫。
“富山人背信弃义,偷袭我第七旅,一些间谍特务,散布谣言,说上峰命令我们不要抵抗,让我们向西撤离。
我要告诉你们,纯属胡扯!”
“我是旅参谋,参谋长去北都公干,现在能第一时间接到上峰命令的只有我,而我接到的命令是:
坚决反击,保卫奉城,保护我们的家人。”
在场的大兵们,都是乱哄哄的跑了一路,很多人连富山人的影子都没见到就随大流跑了,有枪有炮却只能逃跑,本身就感觉窝囊极了。
现在听到没有不抵抗的命令,而且要坚决反击保护家人时,迷茫的眼神终于坚定了不少。
“你是参谋,是大官,你动动嘴皮子,我们兄弟就得去拿命跟人家拼,死了都没人管,好处都让你们当官的拿了。
我没有家小在奉城,我可不去拼命。”
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引起了一片哗然,也引起了小部分人的认同。
周围人都看了过去,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长相,但陈正峰知道,说话的人是陈海,也是陈家人。
陈正峰知道自己几句话就想让这群大兵卖命是不可能的,所以刚刚上台前跟陈江交代了这么一番,目的是引出他后续的强力鸡血。
“这位兄弟说的有道理,兄弟们当兵吃粮,都有家人要养活。死了家人就要饿肚子,我非常理解。”
“大家知道我姓陈,是旅参谋。我要告诉你们,我老子叫陈开山,不说奉城首富,也绝对家财万贯,整个炎天国都有我家的产业。
我大姐夫叫张祥麟,就是现在的辽镇镇守使大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我完全没有必要回去,不回去,一样可以活的逍遥自在。”
“但我必须回去!
身为军人,不能保家卫国,眼睁睁看着家园沦陷,那还算什么军人!
身为男人,不能庇佑父母妻小,让他们在敌人的刺刀下战栗,那还算什么男人!”
在陈正峰慷慨激昂的演讲下,想到自己逃跑后家人的命运,大兵们的眼神已经开始充斥熊熊烈火了。
那就再添一把火吧,让这团火烧的更旺,烧的更久,燃尽一切敌人!
“今天在这里的所有人,我们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保家卫国的好汉子、真男人,我们都是亲密无间的战友,都是义薄云天的兄弟!
兄弟我薄有家财。
在这里我指天发誓,今天所有跟我一起回去打鬼子的兄弟,无论你战死了还是残废了,你的家人我给你养了。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我虽然是个参谋,但也是热血男儿,绝不会用兄弟们的血肉成全我自己的乌纱帽。
今天我会带头冲锋,永远站在最前线。但凡我有半步后退,所有兄弟都可以随时枪毙我。”
“现在你们告诉我,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回去,愿不愿意拯救我们的家人,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干死他娘的小富山鬼子!”
随着陈正峰的一声声大吼,那张英俊的面孔已经消失不见,面部充血,怒发冲冠,像极了地狱归来的恶鬼。
“陈参谋都不怕死,老子这烂命一条算什么,我回去。”
“我也回去,人死卵朝天,但不能让人戳脊梁骨。”
军心可用!
“回去,救人,杀鬼子!”
陈正峰继续大呼。
“回去,救人,杀鬼子!”
群起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