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的世界是湿润的,每个坑坑洼洼的地方踩上去都会使下半身湿透。不过空气还是相当清新的,男人小心避开所有水滩,漫步走在丛林间。
突然,一道惊雷在他身侧炸开,剧烈的声响几乎就要撕破他的耳膜。男人痛苦地捂着耳朵,双眼却看到了一副稀有的景象。
嗯,那是——火?
眼前的树木已经整棵被点燃了,熊熊大火吞噬了它。尽管刚下过雨,但男人可以肯定至少这棵树算是彻底没救了。
对于火焰,男人并不畏惧。这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部落里的其他人都会如避开洪水猛兽般避开它,唯独他有胆量靠近火。只是他也很少有机会可以靠近观察火这种存在。
要不,取一点看看?
双耳的疼痛逐渐消失,男人又有精力可以思考问题了。可是用什么取火呢?火可以在树木上燃烧,那是不是也可以在草叶上燃烧。如果自己取一堆干草,是不是可以将火带走研究。若是不断地往干草中添加新的燃料,那火是不是永远也不会熄灭?
他觉得这个想法很棒,于是他回部落取了一些没被雨淋湿的干草,小心地靠近火焰,屏气凝神。跃动的火焰扑腾向干草,一缕青烟冒出,干草果然被引燃了。
男人兴奋地大呼,捧宝贝般将火种带回部落。他取了一堆干燥的木头堆起来,将火焰引到上面。这下,他有充足的时间观察它了。
他想到,既然所有动物都这么怕火,那他是不是可以用火驱赶野兽?在部落中燃起一堆火,野兽就不敢靠近了。
想到就做,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同伴,他们虽然惊诧,却也觉得这样做可行。只是为什么他们自己没想到呢?男人所在的部落中央很快升起了一堆火焰,从此以后,野兽袭击伤人的事件少了许多。
有一次,部落里有人边烤火边进食时,一块肉不小心掉进了火里。男人用木头将肉挑了出来,发现原本血腥的肉块已经变得飘香四溢。自此,男人发现了火的第二个功效——烹饪食物。
再后来,男人在一次偶然间发现鸟类坚硬的喙啄在木头上会迸发出火星,他大彻大悟,发明了钻木取火的方法。
为了纪念男人的功绩,部落中的人称男人为燧人氏。火的妙用就这样在森林中流传开来,甚至扩散向了更远的地方。
“创世纪元16.6.12,有穷部落燧人氏发现火焰。”
秦笙立于天穹顶端,将这些文字记载在一本厚重的书上。
这是他的一个新想法,将整个世界的发展史以岁月史书的方式记录下来,从开天辟地开始,详实地记载文明的每一次跃进,他可以随时在未来回顾这个过程。
“人类的智慧啊!”
他长叹一声,身影消失在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