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见赵老八叫骂起来,冷哼一声,摩拳擦掌道:“怎么,都咽到肚子里了,你还想退货不成?”
赵老八看着对方粗犷凶狠的脸庞,心中一虚,赶紧摆摆手:“不是,咱的意思是说,这馒头虽然和市面上的馒头一模一样,却更加精致美观,香软可口,不愧是仙之馒头,不愧啊。”
壮汉看他认怂,也不再计较,继续捧着手里的馒头,小心翼翼的啃起来。
赵老八则是返回朱老六身边,暗暗叫苦道:“老六啊,你害得我好惨,那可是一整根金条啊,能够买他娘的十几车面粉,咱就这么拱手送出去,我的心都在滴血,你知道吗?”
朱老六呵呵道:“老八啊,老八,咱俩可是兄弟,要有福同享,总不能只让我一个人被坑吧?”
“行啊你,还真是好兄弟,我记住了。”赵老八无可奈何,只能咽下这口闷气。
朱老六继续说道:“这面的味道,我是尝出来了,就是咱朱家村后山脚下那块地长出来的小麦,因为那里在山边上,总会有深山的野猪跑出来觅食。
野猪这玩意都是边吃边拉,所以那片小麦的麦粒上,有那么一点猪屎猪尿的骚味。”
听朱老六这么一讲,赵老八顿时泛起恶心来,“妈的,一根金条换了块屎做出来的馒头,咱真是倒霉透了。”
朱老六则是笑道:“也还好吧,咱俩只吃了一丢丢,问题不大,你看着这些二傻子,吃屎都要抢着来,哈哈,真是笑死个人。”
赵老八赞同道:“是啊,都是一群蠢货,咱拿着金条去郡城随便一个酒楼,都能点出满满的一桌子好菜,他们却傻傻的蹲在这儿,跟个乞丐似的啃馒头。”
朱老六笑着回道:“咱赶紧找到村里那些熟人,将总代理的位子混到手后,就赶紧离开这里,去郡城潇洒去。”
“说的对,不跟这些傻子计较。”赵老八点头道。
两位老汉往村里走去,方诚跟在他们身后,脸上的疑惑愈发浓重。
奇怪,怎么一个修士都没看到,除了带队回来的络腮汉子,村里其他的全都是普通凡人。
更奇怪的是,这群凡人的体内竟没有一丝丝的黑气,这表明他们的心中没有丁点恶念,这怎么可能的?
这绝对不可能。
所以,问题出在哪里......?
方诚皱眉思索起来,他将目光放在村西北方的小山,那里隐约着散发出上古洪荒的气息,按照以往的经验,魔化聚灵阵就建在山里面,或许那些修士藏在聚灵阵里面。
现在过去查探一番?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等等再说,毕竟现在是白天,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贸然前去,不仅会引起怀疑,还可能打草惊蛇,让自助会的修士提前跑掉。
想到这里,方诚便不动声色,跟在两个老汉后面,也用眼打量着路边的摊贩和争先买吃食的客人们。
“瞧啊,我买到了什么,是用仙之麦面包裹着洪荒野猪肉制作而成的,肉包子!”
一个小老头将手里的包子高高举起,像是举起了代表文明与希望的神圣火炬。
它就像普罗米修斯从太阳神那里盗回的火种,伟大的希望之火啊,它在黑暗之中,给人类带来光明。
火神说:“小普啊,我的孩子,向宙斯认个错吧,归还肉包子,我会请求宙斯大人他饶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