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怀德结婚了?”
郑为民也跟着纳闷,他没听说鲍怀德跟谁结婚,他倒是听说鲍怀德跟夏惠东媳妇不避人了,公开住在了一起。当时他还在心里感慨,这俩狗东西不被浸猪笼还得感谢新社会!
“没有,他们既没有登记离婚,也没有登记结婚,我记得很清楚!”
何静之前听南高村趣事的时候,还好奇的查看过夏惠东两口子的档案,确定他俩没办过离婚手续。
“人家住一块了,是事实婚姻!”
那个矮个蛤蟆嘴的家伙应该是女方家属,一听何静这话顿时不乐意了。
通过这句话,郑为民猜测对方应该也是单位上的人,一般老百姓哪懂的什么叫事实婚姻。
最晚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未登记而同居的并不算非法同居,很多农村的老头、老太太过了一辈子,也没领过结婚证,谁能说人家不是两口子?
不过看矮个蛤蟆嘴的态度,郑为民估计他应该也不是什么强权单位,要不然早就给镇长书记打电话了。
“女方跟别人登过记,上哪两口子去?最轻也是非法同居!”
心里原本就憋着一把火的何静,立刻反驳了回去,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界定标准就是一方是否在外面登记,或者是否存在另一个婚姻,由于女方跟夏惠东有过结婚登记,因此符合非法同居的定性。
“什么非法同居,明明是重婚罪,他俩都犯罪了!”
夏惠东眼睛一亮,似乎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跟人登记过然后还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不是重婚是啥?
作为一个矿工他的知识水平非常有限,但是矿上可是经常有普法宣传,男女关系这块一直是矿上的老大难,自然是普法宣传的重点。
这会非法同居和重婚罪分的还不是很清楚,得等到2001年以后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才把这事交代清楚。
“行了、行了,都别闹了,什么非法不非法的,人都没了,你还想干啥?”
马宝禄连忙出来打圆场,他作为女方的村书记,想多给女方争取点利益。
“死了也是我们夏家的人,跟你们村没关系!”
夏惠东根本不怵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村的,想拉偏架?那得看看老夏家拳头硬不硬!
“你们是法院的吧,有什么工作需要我们协助吗?”
郑为民没有搭理正在吵架的众人,直接找上了那两个法院的工作人员。
“我们是来调查夏惠东和崔希花婚姻状况的,这是法院的介绍信。”
法院的工作人员连忙从包里拿出介绍信,这会地方上还不流行协查函,干啥工作都得带着介绍信。
“崔希花?”
郑为民第一次知道夏惠东媳妇的姓名,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我们想查查他俩的档案,我们法院判案以档案为准。”
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懒得跟双方当事人矫情,反正婚姻登记档案上白纸黑字记的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