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春风如沐,一个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坐着一个穿长裙的女孩子,女孩子的手紧紧的抱着年轻人的腰,脸贴在年轻人的后背上,一脸的幸福。
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从篮球场经过的时候,打篮球的男孩子们,都停了下来,注目看向了女孩子,可惜名花有主了,他们这些人没希望了,有人气得把篮球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他们实在想不通,是他们系的男生不够帅不够优秀吗?他们艺术系的系花,怎么偏偏喜欢上经济管理系的那个书呆子了。
“峰,周末我们去海洋馆!”
“周末不行,我要参加辩论赛,我是主辩手。”
“那下周!”
“下周也不行,我要参加校团委的一个志愿者活动。”
女孩子嘴瘪瘪,似乎有些不开心。
年轻人停下了自行车,双脚撑地,回头看了女孩子一眼,笑着道:“干嘛非得周末去呀!周内我们可以翘课去呀!”
女孩子眼睛一亮,幸福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个全校有名的高材生,书呆子,居然为了陪她,要翘课。
女孩子从自行车后座上跳了下来,在年轻人的脸上亲了一口,蹦蹦跳跳的朝着宿舍楼跑去了。
年轻人看着女孩子离去的倩影,脸上浮现出了淡淡的笑容。
一辆豪华轿车停在了年轻人的前面,霸道的拦住了年轻人的自行车,从车上走下来了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语气傲慢的道:“你就是陆峰!跟我上车,我们夫人要见你。”
“抱歉,我不认识什么夫人?”陆峰着,拎起了自行车,转身,就要骑车离去,车窗放下,一张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了陆峰的面前,女人四十来岁的样子,面容姣好,皮肤保养的非常好,一脸温和的道:“陆峰,我是倩的妈妈,我找你有点事情。”
“你是聂倩的妈妈?阿姨你好。”陆峰没想到女朋友聂倩的妈妈居然会来找他,陆峰一直以为聂倩是个普通工薪阶层人家的孩子,她一向穿着打扮很普通,而且为人和善,跟着他去外面吃大排档,也从来不挑剔,一点也不像是个富二代。
陆峰跟其他男同学一样,都很喜欢车,他们宿舍有个汽车狂热爱好者,每期的汽车杂志必买,陆峰也是每期必蹭,面前停着的这辆宾利轿车,他在前几期的汽车杂志上看到过,能坐得起这样的汽车的人,非富即贵。
陆峰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去锁车了,陆峰锁车的时候,车子里的女人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几个时后,陆峰浑浑噩噩的回到了校园里,来到了他的自行车跟前,拿着钥匙开了车锁,没有骑,推着车子来到了女生宿舍门口,抬头朝着宿舍楼上看去,五楼的那个正对着的他的窗户里,住着他最心爱的女孩,他爱她,太爱她了,第一次见到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的时候,他那颗波澜不惊的心,就起了涟漪,他装作如无其事,他装作对那个女孩丝毫不感兴趣,可是,他早就把这个女孩子埋在了心里,发芽,生根。那也许就是一见钟情!
女孩子追了他三个月,打算要放弃的时候,他却捧着一束鲜花,找来了宿舍舍友组建的吉他,笛子,风琴临时乐队,站在现在位置,大声的对着楼上喊道:聂倩,我爱你,做我女朋友!
这大概是陆峰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了,他爱这个女孩,胜于爱他的生命,即使遭受威胁,他也不会屈服,他要守护在他心爱的女孩子身边,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