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财政局长被杀之谜(1 / 2)刑警李剑首页

兰城的刑警说:“案犯本人交待是这样的情况,但还没有进一步核实。”

李剑说:“很好,这个吴明军,很可能涉及到我们这边的一起命案。”

于是,李剑先行安排人配合兰城刑警调查取证,同时向分管副局长作了简单汇报,后即带人随兰城刑警赶赴兰城县看守所提审吴明军。

因为“吴明军”三个字在李剑的脑子里一直深印着,他是李剑在翻阅未破命案卷宗时发现的。

93年8月的一天晚上,江普县洪宅镇加油站内发生一起命案,被杀者是江普县财政局的副局长洪定天。加油站是洪定天的老爸开的,那段时间,洪定天因为车祸在家养伤,而代替老爸在加油站值班。不想被人杀害在加油站值班室内,案犯采取的是非常残忍的割颈的方法,几乎整个脖颈被割断。

案发后,县局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和财力,针对仇杀、情杀、财杀,各方面都进行了排查。甚至还怀疑,官场上的竞争对手雇人暗杀,但一直没有破案,而且连案件的性质也一直没有准确定论。

李剑在仔细翻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个线索,当时的刑警队针对盗窃转化为抢劫杀人性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抓了一大批偷盗分子。卷宗中有记载,其中有个叫吴寿军的贵州平塘县人,被刑警队审查后交待,自已与同乡吴明军,吴四海三人曾经在93年8月份的一天去洪宅加油站偷过。当时是吴明军和吴四海二人进入室内,而吴寿军在外望风。事后分得两百余元钱。

当时的刑警队办案人员也专门出差去贵州抓捕过吴明军和吴四海,未果。

最终因没办法证实吴寿军三人具体的作案时间,无法确定该案就是他们作的。最后大家认为他们很可能是在杀人案发之前作的盗窃案,而当事人因损失不大而没有报案,否则吴寿军不可能主动交待这起盗窃案。

事后刑警队只能对吴寿军治安处罚了结。更何况从杀人手法的凶残程度分析,仇杀和情杀的可能性更大,于是该线索就被搁置了。而李剑却通过阅卷,牢牢地记住了“吴明军、吴四海”这两个名字。

李剑带人到达兰城看守所即对吴明军进行了提审,审讯一开始“吴明军”一直称自已叫吴明军,贵州平塘人。当他得知提审他的是江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人员时,马上改口说,自已叫吴明勇,而不叫吴明军。

李剑问他,“为什么要谎称吴明军?”

他说:“我在这边干坏事肯定会传到老家去,说成吴明军,就不会影响我在老家的声誉。而吴明军是大家都知道专门在外面干坏事的,多一事也没关系,所以冒用一下他的名字。”

“那现在为什么又要说真名呢?”

“因为听说吴明军曾经在江普县犯过大事,我怕你们把他的事算在我的头上,所以还是说出自已的真实名字算了。”

“吴明军在江普干过什么大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江普公安局的警察到我们老家去抓过他,如果只是一点小事警察不可能这么老远去抓他,所以村里人都知道吴明军在江普犯过大事。”

“那真的吴明军现在哪里?”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