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天降横祸(一)(2 / 2)刑警李剑首页

技术员在楼顶天窗附近的纸板箱上,发现并提取了一血掌纹。勘查现场时,狮子塘村有一老太婆拿来了一把菜刀,说是早上在现场附近捡的。死者身上有锐器伤痕,该菜刀疑是案犯在逃跑时丢下的。

技术员还在天窗附近提取的裤子口袋内发现了一只手机。经死者家属确认,裤子和手机都是死者的。到移动公司调查后,发现手机的关机时间是在凌晨3点。

法医对死者经过解剖后,认为死亡原因是窒息。从死者胃内溶判断,死亡时间在饭后八小时左右。从尸斑的形成分析,死亡时间在10小时以内(解剖时间在上午10时)。由此判断,死亡时间在凌晨3时左右。

侦查员对现场货架上充电手机进行查证,确认机主为云南镇雄人马安旺。经查马安旺在大马乡清溪村打工,当晚没有作案时间。据马说,他的手机随同身份证还有800元现金在上一年六月份被抢劫。他怀疑是他们云南镇雄人所为,当时报过案,但一直没有破案,该手机被抢后没有打过任何电话。

各组侦查员在外围调查中发现了几条可疑线索。

线索一,有人反映,死者洪兴武跟一个江西女楼某关系密切。楼某的老公经常跟洪兴武一起喝酒,在案发前曾向洪兴武借过钱,并在案发前二天下落不明。而且还有人反映,洪兴武家人砸门发现其遇害时,获悉前来的楼某情绪很反常。

线索二,现场附近的楼宅有一个光棍叫楼红亮,此人40岁左右,部队退役,没有正当职业,居无定所,经济比较拮据。以前多次向洪兴武借钱,但都是有借无还。案发前曾开口向洪兴武借20元钱,说是去杭州,但遭到了洪兴武的拒绝。

案发后,有人发现楼红亮抽的烟是硬中华,平时他都是抽杭州或西湖的,而且他到现场转了一圈就走了。当时有人开他玩笑:“那人是不是你杀的?”他说:“你们别乱说。”显得很紧张。另据洪兴武大儿子回忆,楼红亮向其父借钱后,因无力偿还曾抵押过一只手机。难道是现场充电的那只手机吗?

线索三,有人反映距现场一公里左右的周塘村有两个贵州籍打工者在案发前两天去向不明。

线索四,飞马派出所所长反映,他有一“特情”向他提供信息,称该案是云南镇雄人所为,他可以帮助破案。

众多线索都有疑点,云里雾里一时难以定夺。

案发第二天,李剑对工作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布置技术员对现场作进一步勘察,并对现场提取物进行送鉴,由家属协助清点财物损失。

二是由信息中队进一步开展案件串并工作,并对排出的仙北派出所辖区的两起爬墙揭瓦从天而降的未破案件,督办侦破。

三是对排出的四个线索分别落实四名大要案中队民警进行重点调查,由副队长黄人杰负责。

四是昨天布置的工作继续。

各组领命而去,有条不絮地开展工作。不久,技术中队反馈,家属在清点财物时发现柜台的玻璃下面压着一个香烟壳,上面用铅笔写着2万现金放在什么地方,还有5000元现金和存折的存放地点。字迹不是很明,要很仔细才能看清。按照纸条上的指示的隐蔽处,钱和存折都找到了。幸亏这个烟壳没被案犯注意,否则损失更大了。

难道说他预见到自已会出事?所有人都反思不得其解。后来他大儿子作出了合理的解释,否则有可能导致侦查方向的偏差。

他大儿子说,父亲平时经常会有大额现金放在身边用于进货。因为怕被偷,所以钱都藏得非常隐蔽。家里其他人都不知道,有时他自已也会记不清藏哪里了,所以把藏钱的地方记在某一处。

下午市局和省厅的刑侦专家前来增援指导破案。专家们在反复勘察完现场后,提出了一个问题,未开封的整条香烟的塑料膜上有一串长长的数字,代表什么?

李剑立即联系了烟草公司的经理,经理作了详细的解释。

他说,凡是从烟草公司进货的每条香烟上,烟草公司都会印上一串数字,而且每个香烟销售点的数字都不一样,都有自已独特的编码。

通过查询,经理把代表洪兴武销售点的编码告诉了李剑,是330726100647,也就是说,印有这个编码的肯定是洪兴武店里卖出去的。这一点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考虑到被盗物品中有大量整条的香烟,案犯可能会拿去某个地方销售。李剑即派人到烟草公司拉出全县所有的烟摊店的具体名单,拟好公告,要求派出所对辖区所有烟摊店进行布控。凡是发现有人前来销售香烟的,必须查看编码,发现330726100647要极时报告,报告者奖5000元,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之后,各线索核查组也陆陆续续反馈调查情况。

第三天,在黄金标和飞马派出所所长的指挥下,“特情”查到了一个叫王老五的贵州人,王老五说,事情是三个贵州人干的,他们分别叫阿飞,阿勇,小飞。王老五告诉他,案发之前一天傍晚他碰到过这三个人,他们向他提议去偷这个店,当时潘成龙也在场,他们说去年年前就想偷这里了,只是一直没下手,王老五没有一起参与。

一开始指挥部对这条线索有些怀疑,然而黄金标和所长都说,这个“特情”每次提拱的信息都很准。前几年有起凶杀案就是由他提供线索侦破的。还有当天晚上潘成龙等人在街上寻衅滋事一案,就是他提供的,于是大家开始对他说的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