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0章【盛世之城】(1 / 2)重生之奔腾年代首页

此时此刻,被众人注视的陈天朗用那磁性沙哑的声音唱响碧昂乐队黄家驹写给母亲的那首歌真的爱您。

那如出一辙的粤语,同样的沧桑和伤感顿时让雷大壮和雷虎这两位拥有敌意和嫉妒的父子俩深深震撼!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哪一个人没有母亲,没有感受过母爱的慈祥与伟大?

当我们牙牙学语的时候,第一个学会说的词汇就是“妈妈”。当我们姗姗学步的时候,每次跌倒的地方总是母亲的怀抱里。

她把所有的爱,青春,与年华给了我们。当她慢慢老去,双鬓沾满白发,走路不再利索,双眼开始昏花的时候,我们却已经慢慢长大。

有母亲在身旁的时候,我们不懂得珍惜,只以为一切都是想当然的,是应当的。可是当我们真得失去她时,才发觉整个世界早已天塌地陷。在我们流泪的时候,没人再来安慰我们,当我们受伤的时候,没人再来抚平我们的伤口。当我们深夜醒来望着窗口的时候,那个影子早已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

母亲,世界上最伟大的词汇。

当我们自己终于成熟懂得一切的时候,回首想起母亲那温柔笑容,眼睛里总是有些流不出的泪水……

陈天朗沧桑的语调和悼念的歌词让整个包间布满回忆与哀思的气息。

落寞的人,怀念的歌,被翻起来的记忆,还有母亲那说不完道不尽的伟大,那一刻,一直对陈天朗很不爽的雷大壮竟然也怆然泣下!

他想起了自己乡下的老妈,那个早已经过世许多年的老女人,想起了她粗糙的手,想起她包的饺子,做的玉米糁,想起她晚上搂着自己唱儿歌,想起她大冬天把自己的小脚揣在怀里暖和……当自己发达以后,她却不在了,自己想要给她过一个大气点的生日,请人给她唱一场大戏都不可得。

雷大壮哭了,老泪纵横,搞的他儿子雷虎摸不着头脑,只好使劲儿地往他手里塞纸巾,雷大壮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用纸巾使劲儿擤鼻涕……

张美月的美眸也有些湿润了。不过她却不是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而是想起了自己。

当年她怀着张阳的时候才刚满十八岁,男朋友因为出车祸而死,自己成了未婚先育的女人,被家里人赶了出去,然后在大雨天自己挺着大肚子找房子,找工作……幸亏有好心人的帮助,自己这才顺利地把儿子生了下来,并且含辛茹苦抚养这么大。做为母亲,她深深地体会到了身上的苦和难,更明白了做母亲的重担与责任……

一曲终了,张美月等人还没从感动中回过神来,反倒是张阳率先鼓掌,然后是雷虎大吼大叫:“陈天朗,你唱的太好了!”

雷大壮看看自己脸上还未擦干的泪痕,不免觉得有些丢脸。

这时儿子雷虎怂恿他说:“老爸,要不你也来一首?”

雷大壮心道,来你个头呀,我唱什么,难道唱小寡妇上坟?!

……

吃完饭唱完歌,看看时间差不多已经下午五点钟了。

整个活动中作为东家的雷大壮都被陈天朗踩着,没出过一次风头。眼看一天的活动要结束了,雷大壮不甘心啊,于是就主动要求用车送张美月母子回去。

“别客气,我的车就停在附近的商场,也不是什么好车,就是一辆新买的帕萨特……呵呵,也花了我不少钱。”雷大壮笑呵呵地说。

在这满大街还跑面的年代,能够拥有一辆私人轿车,已经够气派了,不过这里毕竟是祖国的首都京城,这里不缺好车和豪车,一辆帕萨特也仅仅比桑塔纳上点档次,不过在雷大壮看来,这是自己挽回面子的最后一招了。

张美月却不想再麻烦雷大壮,说:“又不是顺路,不太好吧……我们还是打的回去算了。”

雷大壮就谄媚道:“这里很难打到车的,虽然不顺路,我稍微绕个弯子也是没关系的!大妹子你会不给俺面子吧?”

见雷大壮这么说,儿子张阳又在一旁唠叨要早些回家,张美月只好很无奈地跟着雷大壮一起去前面不远的商场取车。

雷大壮说的还真没错,走了不过三十米,就看到一个偌大的商场停车位,停泊着十几辆款式各异的轿车,不过大多数都是什么夏利,雪弗莱,福特,雪铁龙等牌子,雷大壮那辆崭新明亮的帕萨特在中间很是扎眼。

“你们等着,我去取车!”雷大壮高兴的很,拿了车钥匙就装逼地按了一下,帕萨特哔地一声,停在人耳朵里很是舒服。

雷大壮心情刚没高兴多久,就发现一辆驶来的宝马车竟然直接挡在了自己前面。

“什么意思?会不会开车呀?以为自己开了宝马就牛叉了吗?”雷大壮很生气。

这辆宝马车雷大壮可是在专卖店里看到过的,当时高昂的价格直接让他缩了头,可是现在,如今昂贵的豪车竟然堵在自己车前面,我日,这不是存心和我做对吗?

再看那宝马车内,下来一人,肥头大耳,满脸欢喜模样。

不等那人开口说话,雷大壮就扯开嗓门对着那肥头大耳的宝马车司机大声喊道:“你是怎么开车的,会不会开车?”

吼声震天。

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张美月等人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陈天朗则走到雷大壮旁说:“雷老板”

雷大壮瞪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干什么?

陈天朗:“不是啊,我是想说,他是我朋友!”

“朋友?”雷大壮楞了一下。

再看那人一身名牌体恤衫,脖子上金链子,手腕上大金表,一身行头下来不下十来万,连雷大壮这种人看了都咋舌。

那人依旧满脸欢喜模样,伸手从身上掏出一张烫金名片,递给雷大壮道:“不好意思,鄙人牛欢喜,多有冒昧还请见谅!”

旁边陈天朗莞尔,这家伙跟着白斯文呆久了,竟然也学会了咬文嚼字。

雷大壮接过名片,鼻子里闻着对方身上喷出的古龙水味儿,感觉对方很牛叉的样子。侨胞?港澳台?

牛欢喜哪里知道眼前这个黑大汉把自己升级成了侨胞同志,他这次从香港急匆匆赶回来,也是陈天朗打电话的缘故。在香港正混的别提多开心了,不过老板有召唤,他牛欢喜还是当仁不让地第一时间跑来报到。

“好了,老板,快上车吧,这该死的天气,热死了!”牛欢喜小厮般帮陈天朗把宝马车的车门打开,嘴里还说:“这是我刚买的,怎么样,品味不低吧?”

看着陈天朗往车上一钻,嘴里还对牛欢喜说:“不错,至少看起来不像个暴发户。”

牛欢喜感觉受到了表扬,笑嘻嘻的,比吃什么都甜。

看着眼前一幕,雷大壮整个脑袋还乱哄哄,像被雷劈过似得有些迟钝。

“这人是……臭小子的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