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雄鹿骤然提速,渐渐与自己拉开了一段距离,老四心中吃惊不已。
这头鹿怎么跑得这么快?
夜晚视线不佳,眼瞅着那头鹿的身影越来越模糊,他心中隐隐升起了放弃的想法。
大晚上的,还是在冬天的山林里,没必要为了一头鹿跑得太远。
更何况,他们是来找玲珑土的,不是来猎鹿的。
可转念,他又想起了那几个浑人的嘲笑声,心中憋着一口气。
兄弟四人之中,就他一人的武艺是最差的,先前不知怎么失了手,连一只麻雀都没有逮到,害他被其他兄弟嘲笑。
他信誓旦旦要抓那只麻雀回去,可那麻雀已经跟那头小一点的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会儿回去的话,两手空空,他不知又得被那几个浑人嘲笑多久的。
不争馒头争口气,今儿个一定得将这头鹿给逮回去,否则今后在兄弟面前都抬不起头来了。
想到这里,他一面追一面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个盒子。
将这盒子打开,他拿出了一块药材,恶狠狠咬了一口吞进了肚子里面,然后将剩下的一大半重新塞进怀里。
等到他将嘴里的药材咽下去了之后,他速度同样骤然提高了一截,紧紧朝着前头的鹿追了过去。
陈可已经回头看到了他的动作,他拥有天赋“夜视仪”,在加上“蛮荒血脉”给他带来的感知提升,就算在这种暗无天光的的深夜,他也能将这个人类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看样子是真打算跟我死磕到底了是吧?
陈可见这架势,知道那人是肯定不会放弃了,心中自然是冒出了火气,同时也觊觎着那人怀里的药材,于是便起了杀心。
现在回头陈可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眼前这个人的对手,他有了主意,先遛会儿狗再说。
人类的耐力可比不上鹿,更何况他还是拥有金手指的“天命之鹿”!
于是陈可什么也不管,就带着这个人在山林里面四处跑。
重生为鹿几个月的时间,他早就已经将山林外沿给逛熟了,加上金手指的辅助,就算是在这里生活的狼群和背靠这座大山养家糊口几十年的老猎人都没有他对这里熟悉。
有些地方他闭着眼睛都能跑,遛一个不熟悉地形的人类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先是全速奔跑,引导着那个男人同样全速,快速消耗对方的体力。
等差不多了之后,他就开始放慢自己的速度了,等那人快要追上他的时候,他就利用自己地形拉开一段距离。
这人都已经气昏头了。
每当他要追上这头鹿的时候,要不就是被雪地里面隐藏的大石头磕了一下,要么就是被转角处突然出现的一截树枝给拦下来。
反正就是各种各样的意外,令他始终离抓到这头鹿有一定的距离。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将这头鹿的鹿头给砍下来,风干之后就挂在自己的马背上!
奶奶的,这么能跑!
这会儿,一连小半个时辰过去,他明显已经受不了了。
持续这么长时间的高强度奔跑,就连陈可四条腿都觉得有点累了,就更不用说他这个两台腿的人。
现在,他已经在想要不要再咬一口这块大补药材来补充补充体力。
前方,陈可微微侧过头朝着后方看去,就只见那人脸上浮现出一丝决绝,奔跑过程中手缓缓伸向了自己的怀里。
这是又打算吃药材?
这可不行!
这药材是我的!
陈可心中很是不忿,他都已经将这块散发着异香的药材看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