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 杀手(2 / 2)异识次元首页

他想都没想,也没有瞄准,回身凭借感觉开了一枪。

这一枪打在了顶棚上,崩碎了一盏白炽灯。

身后是那个叫冯唐的刑警,此刻他正拿着一柄匕首,成格斗抱架,距离自己仅有不到1米。

《叶问》中曾经有人问张天志:“枪快还是拳快?”张天志回答:“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拳快。”

此言果真非虚,尤其是对一柄长杆猎枪来说,枪身都快达到一米了,此时这杆枪更像是一把近战武器。

于是他确实也将它当作近战武器来用了。

只见他右臂上抬,用木托挡下冯唐刺过来的匕首,同时出腿朝着对方的下三路攻去。

老实说,体术并不是他的强项。他是一个躲在暗处的刺客,而不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战士。但作为一个专业的“杀手”,拳脚功夫他自然还是会一些的。

不过这点功夫,也许可以轻易制服普通人,但对上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刑警可就不够看了,如果两人对枪,可能鹿死谁手还不一定,但是比体术,那可是纯纯的碾压。

冯唐的左手用了一个下劈肘,挡掉了他踢来的腿,同时右手也一个横肘朝着他的脸招呼了过去。

近身战,肘的威力是远大于拳和脚的,武术中就有宁挨十拳,不挨一肘的说法。

这点他当然也明白,连忙将头向后闪,却不料还是慢了一步,对方的鹰嘴骨在他的脸上划出了一道口子。

而更令其防不胜防的,是对方的手肘划过后并没有收回,而是直接将匕首正握转反握,刺了回来。这一击终究是避无可避,匕首结结实实的扎在他右臂的三头肌上。

他低哼了一声,连忙将枪换到左手,左臂上抬,将枪架在肋下,竟是准备用一手单手狙击,这一枪如果打中,冯唐必然会心脏停跳,当场毙命。

猎物明显也吃了一惊,再想闪避却也是来不及,不料却见猎物一步近身,右脚别住他的右腿,一用力,他只觉得视角忽的向上,竟是被生生仰面摔倒,这一枪终究是打在了天花板上,又击碎了另外一盏白炽灯,而他的右臂也因此被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看起来极其可怖。

他躺在地板上,手臂的疼痛让他保持着清醒。他知道自己败了,相比于生命,他更在意的,是自己关于杀手的那份荣耀,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他或许会后悔自己的大意,或许会敬佩对手的身手,也或许会懊恼自己的自负。

但他唯一不会否认的,是自己那些优雅的仪式和关于刺杀“艺术”的追求。

那是他的命。

就在他尝试最后一次看清毁掉他毕生荣耀的对手时,一阵过电感袭遍了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