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毕竟是灵花谷,其他医师应该也不会看着一个小孩对自己乱来,明岚如此安慰自己,说道:“不反悔,但试药时必须要有医师在场。”
“可以。”
明岚就这样因为迷了路踩了一株草而成为了男孩的药侍,她甚至还不知道男孩的名字:“我叫明岚,你叫什么名字?”
“林榆。”男孩回答道。
“原来就是你小子。”明岚往明禾看去,这就是原书中一直没有放弃过明禾的挚友呀。
难怪男孩刚才徒手拿起剧毒的寸心草后无事发生,林榆在原书中可是有一个百毒不侵的设定。
“嗯?你认识我?”林榆问。
“听说过你。”
“哼哼,”林榆骄傲地笑着,“听说过也正常,毕竟我可以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展叶弟子,不出意外也会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花期弟子。”
不愧是能拯救男主的人,年纪轻轻就已经展现出极强的医疗天赋了。明岚顺便给向林榆介绍道,“这是我弟弟,明禾。”
“哦哦,你们是亲姐弟吗?长得不像呢。”
明岚没有接下林榆的问题,问道:“我给你当药侍一年,你给我安排住的地方吗?”
“可以啊,住我师父的楼里去就行了。”
成为医师的人可以在灵花谷内自行选址建一栋自己的小楼。
前来求医的患者,前来求学的弟子,前来探访的亲朋好友,如有需要都可以在医师的小楼中居住。
林榆的师父名为玉镜,是灵花谷内顶尖的医师,也是收养了林榆的恩人。
原书描写过他容貌极美,不少人假借看病的名义来一睹玉镜的容颜。玉镜不堪其扰,便将小楼建在了灵花谷最偏远的一个山顶上。
进入灵花谷后要走一个钟的路还要再爬三百多米高的山才能见到玉镜的小楼,这段路程劝退了不少并非有心求医的人。
去玉镜的小楼得爬山,明岚可不想泡完温泉后再去爬山爬出一身汗来。她说道:“那我现在先去看一下住宿环境吧。”
“行,跟我来。”林榆带路往前走,“既然你要搬进来住,那就以你住进小楼开始算起,一年为期。”
“好好好。”明岚牵着明禾跟上林榆的脚步,往玉镜的小楼去。
路很长,明岚努力地想找点话题唠唠嗑,她问:“你平日里都做些什么呀?”
“下山买菜,给草药浇水施肥,采药,看书学习,有时候也随师父出诊。”
“出诊的时候有遇到有意思的事情么?”
林榆崇拜地说道:“出诊就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每次跟师父出去我都能学到很多新的知识。”
这个未来名医的养成过程,听起来就没什么意思,可能这就是学霸和学渣之间的沟壑吧。学渣明岚又问道:“你在灵花谷有玩得好的朋友么?”
“我和灵花谷的人都挺好的,大家有时候会一起交流学医心得,我虽然年纪最小但懂得可不比他们少。”
“你的生活一直围绕着医学你都不会有厌学情绪的么?”
“厌学情绪是什么?”
“热爱的事情做久了也总有疲倦的时候,你不想学医的时候你会做什么?”
“跟师父下棋。”
“要不我把我弟押在这儿给你当药侍替我还债吧,你们明显更能玩在一起,我一个学渣就不硬掺和你们学霸的世界了。”
虽然林榆不明白学霸和学渣是什么意思,但他能理解第一句话:“那不行,一人做事一人当。”
“开玩笑的,当然不可能把明禾留在这儿里,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明岚说,“不过,也许你和明禾真的很适合成为很好的朋友哦,好到可以为你挑战全世界的那种。”
“我听说过,有一些女孩子喜欢把两个男孩子凑在一起写他们的话本子,原来你也是这样的人吗?”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谁跟你说的?”明岚连忙否认三连,原来这里这么开放竟然还有腐文化吗?
“灵花谷的姐姐们跟我说的,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喜欢看这些。”
明岚捂住了明禾的耳朵:“小孩子不要听太多禁忌的内容,会长不高的。”
路还很远。
明岚高估了自己作为一个小孩子的的身体素质,一路上都在喊着:“我不行了,走不动了,为什么还要爬山啊,林榆你跟你师父住这么远都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我跟我师父可没你这么弱。”林榆露出了看菜鸡的目光,“你弟都没喊累,就你一直叫唤,丢人。”
爬山的累让明岚没有跟林榆计较。
明岚停停走走,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山顶,山顶是一片空旷的平地,种满了花草形成了一片小小的花海,中间有一个偌大的湖,一栋只有两层的建筑独立在湖中心,周围没其他的房子,很安静。
林榆轻车熟路地引着两人过桥往湖心小筑走去,离门口还有几步之遥的时候大门自己打开了。
推门而出的是一个八九岁的模样的小姑娘,披散着一头雪白色的长发,眼睛不是常见的黑眼珠,而是淡淡的粉红色,宛如剔透的粉红色宝石。
女孩的笑容里是显而易见的喜悦:“我闻到十五哥哥的味道了,十五哥哥来了吗?”
“啊?他来了吗?我没看见他。”林榆说道。
明岚问:“你说的十五,是不是踏雪门的十五?”
“嗯嗯,对的,你也认识十五哥哥吗?”女孩问。
“他是这次护送我和弟弟过来的保镖来着,他也来灵花谷了。”明岚解释道。
“十五哥哥现在在哪呢?”女孩满眼期待的目光。
“我也不知道,说是补觉去了,反正他睡醒了会自己回来找我的,他还得护送我们回去呢。”明岚如是说。
“是护送你弟弟回去,你回不去了。”林榆纠正道。
“你这句话听起来怪恐怖的。”吓得明岚抱紧了明禾。
“那我去找十五哥哥了。”繁欢说着便迈着快乐的步伐小跑离开了。
林榆看着女孩远去,给明岚介绍道:“她叫繁欢,大家平日里都喊她欢欢,她半年前身中剧毒被十五捡到送来了灵花谷,因为十五说会回来接她,她养好身体后便一直寄住在这里等十五。”
明岚见到繁欢的第一眼便想起了原书中所描述的重六——海螺礁榜单上排第六的白发刺客,踏雪门影杀组成员,代号重六,无人知道她的过往,只知道她有极佳的嗅觉,擅于追捕,还有一头罕见的白发,引人猜测何种经历令她少年白头。
繁欢与重六一样有着罕见的白发,其他方面却无法与刺客两个字联系起来。
明岚问:“她也是踏雪门的人吗?”
与繁欢相处半年的林榆表示:“不是。”
“她是十五的什么人吗?”
“繁欢只是十五碰巧遇见又救下了的人。”林榆说道。十五将繁欢带来了灵花谷救了她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从未看望过繁欢。
只有繁欢相信十五会为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