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敢,就你这臭脾气别账没结到还赔人家钱!”
“嗯?”
“你就是看多了张国荣、梅艳芳那些大腕儿,觉得明星赚钱都轻飘飘,我告诉你,娱乐圈就没好赚的钱!他们不想像你这样随便喝吗?他们是不敢!”
经历过很多龌龊的王晶花把手一伸,仿若教子的母亲:“演出完了老板请吃饭,得去吧?
去了就得喝酒,喝酒你不怕,可要是提个什么你不答应就不结账的要求呢?”
“那就接先给钱的,演完就走。”
“你算老几啊?还先给钱。”
王晶花训了句还不够,又恐吓道:“就你脾气不改,还商演,早晚得吃大亏!你再有本事,能躲过子弹不成?”
不搞偷袭,还没开枪我就跑了好伐?
沈森默默定了句嘴,就感觉后背发凉,确认道:“商演能碰到有枪的?”
“人能请的起你,请不起有枪的?”
草!逍遥御风还是练的太慢了!
必须练到偷袭都打不中!
沈森一口把酒全部干完,由着王晶花啰嗦,默默修炼起了逍遥御风。
“到了,修道要是能躲的了子弹,哪还会有枪?脾气收一收,没人会用枪打你的。”
连续几句都没听着回应的王晶花早早的闭上了嘴,直到车停在了沈森出租房下,才轻轻戳了他一下。
“春哥,去门口超市让他们把白酒全送过来,再随便叫几个菜。”
“好。”
“......干嘛啊你?”
被“全送过来”给整愣了的王晶花,等沈森下车了才反应过来问清楚。
“修道。”
沈森两个字没说完,人就“闪现”到了楼道里。
怀疑自己眼花的王晶花揉了揉眼睛,再次抬眼,却彻底看不见人了:“小兰,你刚看清楚了吗?”
“少见多怪!我去买酒了啊。”
早早见识过沈森徒手从湖里抓起活鱼的董兰春对刚刚的速度,非但没有诧异,反而觉得这才正常。
“啊!”
“沈森!有鬼啊!”
光线不明的楼梯里,正埋怨沈森回BJ宣传都不回家住的刘思思,被“鬼”吓得腿软尖叫往前栽。
借着被吵亮的灯光看清拉住自己的是沈森,刘思思顿时紧紧抱着不放,生怕被鬼带走。
“......???”
那么帅的凌波微步居然被当成鬼?
沈森特想爆粗,可偏偏是自己先把人给吓着的,“没事,没鬼是我。”
“不是!是飘上来的!”
刘思思抱得更紧了,她眼神是不好,却看清楚了那影子一下就上了一多半的台阶。
“你眼花了。”
沈森伸手掰她手,却见她眼泪都吓了出来,索性吸了吸鼻子帮着转移注意力:“你不会被吓尿了吧?”
“才没有!”
刘思思羞怒反驳,才把手松开,就见沈森蹿上了楼。
“看清楚了吗?”
沈森顿足转身,损道:“就跑的快,还飘,眼神不好倒是把灯叫亮啊!”
“还真是你啊!”
确认没见着鬼的刘思思抬腿追上,眼泪都不擦,就倾诉怨念:“都回BJ宣传了,晚上都不回家住的吗?”
小小年纪就当私生饭,日后居然也能当明星?
一向讨厌被窥视的沈森很费解的摇了摇头,想到得收一收脾气,便客气道:“知道老子为什么写道德经吗?”
“......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