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种土家鸡的味道。
清淡的鲜香,微麻的口感,浓郁的汤汁,将这道菜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哎!此乃人间之极味也!只可体会,不可言传。
自己体会吧!
天呢!他家的东西怎么都这么好吃呢?
虽然常乐并不挑食,她也一直以为自家的保姆做的菜已经够好了,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这家伙家的东西竟做得更好吃。
哎!直感叹自己没那福气,谁叫她不像凌寒那样土豪又多金,请不起那样的大厨。
算了,毕竟自己还是吃到一顿,比起那些还没有尝过的人,自己算是幸运的啦!
与其在哪里气的感慨万千,还不如今个儿大吃一顿。
牡丹花下死,饱死也风流!
那我就不客气了!
开动了!
常乐伸起她的魔爪,在一个有一个菜品上流连忘返。
这个,牛腩我爱吃,那个木耳我也爱吃。
还有那个,那个
这些都是我爱吃的!
此刻的常乐展现出了“英雄”本色。
狼吞虎咽的大吃大喝。
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全都被他俩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不对,确切的来说,应该是被常乐消灭的一干二净。
现在的常乐呢?
她正腆着滚圆的肚皮,一边安慰肚子,一边还拼命的往嘴里塞那碗里仅剩的一点冬瓜蛤蜊烫。
哎呀真是好喝!
常乐撑得打了一个响响的饱嗝!
糟糕!这下可真是糗大了!
她赶紧捂住自己的双嘴,试图消灭这个仅存的证据。
可这么大个地方,就凌寒他们两个人,除了她还会有谁?
哎呀!我真是要死了!
常乐羞愤的狠狠捂住双脸,脸上再一次爆出那人面桃花别样红的一抹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