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办公室房门被甩上。
沈遇安坐回位置上,说出的话现在一句句压在心头。他有片刻的后悔,但很快被甩去脑后。一个亢奋又刺激的想法闪在脑海:这是一本书里的世界,没人知道剧情,而我是穿来的,我知道剧情的进展,这就是所谓的金手指啊。所以,我才是男主啊!
想到自己是男主,沈遇安莫名地有了底气。他看原书时,就挺喜欢沈遇安的,对于男主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厌恶,只是有些妒忌。有些人不算多好,就是主角光环太大。所以,他既然穿来了,不打压一下男主,活着多没劲啊!
沈遇安抱着这个犹不知多么危险的想法,准备和男主死磕一下。他打电话让人给他招了几个保镖,又买通了一家侦探社,决定严密监视男主的动静,势必扼杀男主一切出人头地的机会!
……
长临的天气已经到了初秋,四周是丝丝的凉意。树叶已微微泛黄,被大风一吹,显得零零落落。
贺斯栾走在大街上,面无表情,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如果果有人现在站在他的面前,眼神简直可以把人冻住。
他越想越气,自问从一开始,就是沈遇言那个混蛋在没事找事,人面前就装着的一副总裁范,背地里却搞小动作。真是表里不一。
不管怎样,都要小心提防这小人。
贺斯栾走着走着就到了住的地方。离沈氏地产就隔着两条大街。
这是城东街的一带廉价出租房,贺斯栾因租金低而选的这里。同时还因为莫名的亲切感,虽然杂乱却是心安。
贺斯栾上楼道的时候恰巧碰到隔壁家的王阿姨,有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就往家里匆忙收拾了一下,就跑去景色酒吧,因为今晚有他的驻唱时间。
他心想:我的感觉不会错的。贺斯栾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小心为妙。
于是,贺斯栾抄了近道,就是那些狭窄的小巷,又黑又湿滑,弯弯曲曲,杂物乱堆,也容易躲避人。还因为上班时间快到了,不能被耽误时间,他跑的飞快,不能被扣全勤啊。
“哎,贺斯栾,来啦!你快点化妆换衣服,就等着你上台演唱了!”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门口,四周观望的酒保看到贺斯栾人影,高兴坏了,急匆匆地就拉着他往更衣间走。
酒保丝毫没有留意贺斯栾的不妥之处。
贺斯栾紧紧得锁着眉头,忍受着酒保较粗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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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姚璟推开了更衣间的门,“斯栾准备好了吗?台下的观众等着你呢。”
姚璟走到贺斯栾旁边,看着他精致又不娘气的妆容。他把刘海梳了上去,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身穿一件白色v领薄毛衣,露出细长的锁骨,一条九分灯芯裤,一双尖头皮鞋,尤显忧郁气质,举止间优雅。
姚璟甚是满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这身打扮不错,加油。”
“嗯,姚哥,好了,我这就去。”贺斯栾最后整理了下衣服的尾摆,就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