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四个小伙伴(1 / 2)余夜铳鸣首页

一小时之后。

咔。

右手掏出外覆白铜的灯芯打火机,陈珩打开了它的黄铜外壳,摩擦转动上面的小齿轮,点燃了被煤油浸染的棉绳。他又掏出了几根因为包装破裂,几乎被拦腰斩断的卷烟,将其放在了嘴里。

耀眼的火舌在他的右手手掌上跳动,摇曳出橙黄色的虚影。之后,陈珩便将火舌移到嘴边叼着的卷烟上。

“呼————”

烟圈吐出,抬头望天。

“对面那群哈皮是脑子有问题吗?我都已经在这里架了大半天的枪了,怎么还是没有人来?”吸着香烟,陈珩骂道。

陈珩已经在这座屋子里架枪架了快一个小时了,但就是没看到任何一个人。他估摸着对面的法西斯分子大概是有什么其他的计划,比如说使用毒气或直接让炮兵轰击这片区域。对方大概不会贸然和陈珩对枪,他们是打不赢的。

好吧,实际上如果对面人数够多的话,他们还是可以打赢陈珩的。但他们得死很多人,很多很多人。陈珩以格别乌干员和战壕奇兵的名义发誓。

战壕奇兵,一个听起来很酷的职业,实则就一纯纯的苦差事。只有纯纯的牛马、走投无路的人、还有那些热血上头的小青年才会选择这个职业。

哈,【战壕奇兵】。名字叫的挺好,但其实也就是一群由战争老兵组成,用手里的近战武器和手枪给对面敌人脑袋开瓢的特殊部队罢了,仅此而已。

战壕奇兵们通常会佩戴涂有草木灰的面具遮住面容,并且使用多种伪装混入环境中,以此缓慢通过战壕间的无人区。他们会偷偷地穿过铁丝网、越过障碍,试着在没人发现的情况下干掉目标。

战壕奇兵的任务有很多,包括:俘虏或杀伤敌方士兵、摧毁或俘获珍贵设备、俘虏敌方军官或取得地图等情报文件、以及对未来的大型攻势做侦查,是一战时期独有的特种作战单位。

但是,这也代表着战壕奇兵需要长时间深入敌后。而他们自然也是无法得到一丝一毫来自友方的帮助,战斗减员概率一直很大。

你看,这次陈珩不就折在这里了吗?

如果让时间倒退回到昨天,陈珩肯定是不会答应马德里内的共和政府,主动接下这次凶险万分,救援罗尔·卢森堡的任务。肯定不会,绝对不会......起码得多带几个人才行。而且行动要保密,打对面和队伍里的内鬼一个措手不及。

但很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陈珩也不能把枪口对准自己脑袋,扣动扳机来一发人生重来药——早在二十三年前的凡尔登中,他就因为妄想再次穿越而尝试过了。

可结果呢?

枪一响,人一躺。

眼一睁,没变化。

哈,除了把自己抬回战地医院的医护兵,还有过来看望【一个因承受不住压力自杀未遂的士兵】的医生外,陈珩就没看到更多东西了。

......不对,其实应该还有更多东西。

只是自己暂时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也好。”

陈珩叹了口气:“想得多了,除了让自己的生活变酸涩外,就没有更多的作用了。”

毕竟,回忆大多都不是那么的真实,多少带点美化色彩。除了让人暂时得以逃避苦难现实之外,它们就没有任何作用了,不是吗?

可现在陈珩恰巧需要一点能够逃避现实的东西。但香烟已经抽完了,唯一能够说上话的人现在也已经躺在地上了。

敌人是用子弹来谈话的,但他总不能用子弹去跟一个早已安息的女孩谈话,对吧?

所以说,多想想吧,陈珩。这样有好处的。

所以陈珩便开始想了。

他想的东西有很多,也很杂——有自己这二十五年来的经历,有自己的朋友们,还有一会儿离开街垒去给对面右翼分子脑袋开瓢的方法。

看着边角有点泛绿的灯芯打火机,坐在木板椅子上,陷入回忆的陈珩竟莫名感受到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真是奇怪,自从他来到这个哈批的异世界之后,陈珩竟好像一直没觉得周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直到今天,直到此刻。

瓦列里·萨布林,原名陈珩,大概。

性别男,大概。

职业是一名【战壕奇兵】,同时也是一位【穿越者】,大概。

年龄是二十五岁,也是大概——当然,这要从他穿越到异世界的第一天开始算起。

不要问陈珩为什么大部分信息都是【大概】,因为他对自己的这些信息都不是很在乎。不在乎到甚至连胡子长了这种事情,都是委托秘书埃莉诺小姐帮忙剃的。

既然说到胡子,那么就不得不讲一下陈珩和他的小胡子之间的渊缘了。身为一名穿越者,陈珩一直有一个引以为傲的地方,那就是他的胡子生长速度相当规律:从月底把胡子割下,月末就又会像韭菜那样重新生长出一茬。

一茬一茬又一茬,割完一茬就代表过去了一个月。

一年十二月,一年割十二次。

陈珩给这种规律起了一个相当高大上的名字,那就是【胡子纪年法】。

而从陈珩参军以来,他已经刮了超过二百四十六次胡子了。也有可能是二百四十五次?或者是二百四十七次?

“算了,管他呢。”

稍微摸了一下自己已长久未刮的胡子,陈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种族不知道,但异世界的人都认为长耳朵的是【人类】,短耳朵的是【精灵】,和现实世界中人们对幻想种族【精灵】的认知截然相反。虽然陈珩还是习惯用原本世界的认知来对待种族问题,但他大概也能理解这种差异——毕竟是异世界嘛。

身为一名平凡的穿越者,陈珩却没有像诸多前辈那样改变世界,或者说称霸一方。谢天谢地,他能够在异世界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你不能强求一个普通人更多的可能。

陈珩的身世好听来讲是没落贵族,难听地讲就是牛马跪族。在二十五年前,因为某种莫名原因昏迷了的陈珩一觉醒来,却惊恐地发现自己穿越到一片白雪皑皑的冻原,望眼欲穿的冰天雪地之中。

“穿越了。”

这是陈珩第一秒意识到的。

“要死了。”

这是陈珩第二秒意识到的。

在天寒地冻的雪地里,半睡半醒,意识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的陈珩竟惊恐地看到了自己早已去世多时的叔叔,那个外号叫玛玛的叔叔。

但是玛玛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为什么陈珩还能够看到他?

答案不言而喻。

《重生异世界之第一天暴毙》,堂堂开拍。

就在陈珩差点影片杀青,他本人也可以直接杀青的时候,一个长耳朵的精灵大姐姐站在了他的眼前。然后,这位身姿高挑的可爱姑娘把梦见自己叔叔的陈珩给夹在怀中带回家,使其免于原地暴毙的怨念结局。

这位穿着不明的猎人姐姐在狩猎时看到了倒在雪地中的他,一时心软把陈珩带回了家,然后就这么照顾陈珩直到他醒来,使他的叔叔暂时还没那么快接到他。

这下异世界精灵无权为我授殉了属于是。

好耶!

《重生异世界之我被精灵姐姐捡回家》,堂堂连载!

但很快,陈珩就乐不起来了。

从那位名叫埃利诺的长耳朵大姐姐口中,陈珩却惊愕地发现他现在待的这个地方叫塞尔维亚,而隔壁则是另一个叫【奥匈帝国】的二元制国家。且对面的那个叫弗兰茨的奥匈帝国皇帝一直和塞尔维亚不对付,经常来他们这儿搞破坏。

这也不是重点,重点的是那个叫弗兰茨的皇帝有一个叫斐迪南的侄子。官至公爵,并且还是帝国皇储。

对了,那个叫斐迪南的大公好像非常喜欢旅行,还极其喜欢坐敞篷车,真是让人担心他那天会不会因为这个习惯而被人突然刺杀。

哇,敞篷车,斐迪南,塞尔维亚,这可真是异世界独有的浪漫……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