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眯了眯眼眸没有说话,唐锦衣却站出一步开口问道:“以你的聪明才智,治理好一个国家不成问题。可你为何不选择做一个流芳百世的明君,反而要做个昏君,到头来丢了祖宗基业和江山社稷?”
刘臻微微一笑,伸了个懒腰:“做明君太累,不如做个昏君自在。再者说来,朕也不知道该怎样做个明君。朕的父皇,不择手段、处心积虑爬上了这个位置,每天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可朕以为,他依然算不得一个明君。甚至可以说,他连一家之主都做不好,又何谈一国之君?”
刘臻明显是话里有话,可是唐锦衣和刘景两个人,却都没有一探究竟的兴趣。
他们都没有开口。
刘臻却自顾自地说道:“你们知道朕为何会喜欢男人吗?”
他很小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他的母妃悦妃,和她的贴身女官秀姑姑,背着别人苟且行乐,用来打发后宫之中,那能够将人逼疯的清冷寂寞。
刘臻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再加上他当时已经快要十岁大了。所以,他知道自己的母妃正在做什么。正是目睹到了那一桩令皇室蒙羞的丑闻,使得他的某些观念发生了扭曲。
比起历朝历代那些祸国殃民的昏君,他更像是一个迷失的孩子,想要找寻什么,却什么都找不到,想要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有抓住。
甚至,恐怕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到底要寻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