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50)死者的手脚曾被人捆绑过(2 / 2)老婆大人,请断案首页

这说明岳珊珊进屋后没有立即就睡下,她很有可能是准备泡完热水澡,打算再工作一会的。

蔡萌芽走到浴缸面前,这是一个独立欧式亚克力浴缸,她想象着那天晚上,岳珊珊在这个浴缸里本来很舒服的泡着澡,甚至一边泡着,脑子一边构思着等下的故事情节走向,然后眼睛轻轻合上,缓缓昏睡过去。

中途,颜丽和张远方都曾来敲过门,都未曾将她从沉睡中叫醒。

根据施洁的尸检报告,岳珊珊的死亡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到五点钟。假设她的遇害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她在浴缸里睡了最起码四个小时,乃至五个小时。

四五个小时,她默念着这个时间,突然想起某人说过的一句话。

施洁说过,死者的手腕和脚腕在死亡前被人捆绑过,时间至少在四个小时。

也就是说,在岳珊珊沉睡没多久后,有人曾进过岳珊珊的房间对她进行过捆绑行为。

从岳珊珊上楼进房间到放热水泡澡,整个过程应该不超过十分钟。

又根据她的手脚曾被捆绑最少四个小时,依此计算,她被人捆绑的时间应该是在十二点左右,最迟不超过一点钟。

那个时间段,有作案嫌疑的人有三个,一个是在十二点就上楼“收拾房间”的岳占萍,一个是十二点十五分上楼名曰问岳珊珊“借东西”的颜丽,一个是十二点半收了“莫名信息”上楼的张远方。

根据颜丽的说辞,张远方上楼的时间也就两三分钟,要是作案的话,时间上可能不够。

至于她本人上楼的时间,因为期间上了一个厕所的原因,是七八分钟,勉强达到作案的条件。但问题是,她曾发过信息问岳占萍借过女性用品,她要是作案,被岳占萍发现的可能性会很大。

综合分析,其中作案时间最充裕,又没有任何人干扰和发现的,只有岳占萍。

如果凶手是岳占萍,很多事情都能解释的通了。下安眠药,房间钥匙,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等。

蔡萌芽的视线再次集中在浴缸上,她再次想象着一个画面,岳珊珊昏睡过去后,有一个人偷偷溜进房间,对她的手和脚进行了捆绑。

这里有两个疑问,一凶手为什么要对岳珊珊捆绑,她为什么不直接溺死她?二捆绑的工具在哪里?是被凶手带走了还是藏在了别墅的某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