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一章 《三相木灵诀》(2 / 2)拯救洪荒,从修仙开始首页

调出鸿蒙如意中人物面板:

姓名:古今月

性别:男

种族:人族

寿元:36/200

境界:练气境

灵根:

水灵根(天阶上品)

火灵根(天阶上品)

木灵根(?品)

功法:

紫皇道天录(第一层)

神念九转(第一层:灵光境)

化焰诀

凝水诀

聚火印

三相木灵诀(第一相,残)

法术:

燃爆

熔火盾

剑术:

通明剑

青莲剑诀

神通:

森罗万象

灵光印

描述:鸿蒙如意宿主

面板上的内容已经随他的心意更新了,木灵根还不知道是几品,看来他还要及时补充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这数据库也要及时更新啊。

古今月身份令牌上的余额已经归零,想着要不要去存一点,目前还有3600灵石现金,存个1000,万一遇到什么物美价廉的东西,也不会干瞪眼不是?

不得不说这钱用的真快。

突然,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法子,他为什么不能也出售一部功法?

神念在自己所学的那几种功法扫来扫去,《紫皇道天录》和《神念九转》就算了,道祖留的功法,肯定不会轻易交出去。

和元泽、白方远交换功法时,都有过约定不得私下另传他人,这也是修仙界约定成俗的规矩。

刚到手《三相木灵诀》也不行,交易版面也有规定,不得上架在交易版面购买的,已经学会的功法秘籍。

那便就只剩下五种《聚火印》、《燃爆》、《融火盾》、《化焰诀》和《凝水诀》了。

《化焰诀》和《凝水诀》首先被他排除了,大佬的功法还是不要轻易外传的比较好。

古今月又将《聚火印》这种烂大街的功法也踢出列,才100个灵石,嘁。

在交易版面领取了两枚用来刻录功法的空白玉简,将《燃爆》和《熔火盾》分别将身份令牌对着两功法玉简各扫了一遍,收录其中。

然后他便静待所谓的玄机阁终端估价了。

“滴滴滴”一阵提示音传入了他的脑海,古今月精神一震,飞快的将神念转了过去。

“《燃爆》,评估结果:火属性功法,破坏力极强,上限极高,但使用者需要拥有火属性地阶灵根,故判断为地阶上品,建议售价160万灵石,出售前请慎重考虑。”

“《熔火盾》,评估结果:火属性功法,少见的火系防御法术,可构建多层火焰防御,防御强度可观,为地阶下品,建议售价15万灵石,出售前请慎重考虑。”

古今月浏览后顿时瞪大了眼睛,简直不可置信。

他的这两部功法居然评估为地阶,以为最多是个人阶上品,能卖个大几千灵石就差不多了,现在居然数十、上百万。

而且地阶下品和上品之间价格居然相差如此之大,更别说阶位的差别了,人阶上品的也就10000灵石出头。

现在他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卖还是不卖。

古今月思索了片刻,准备将《熔火盾》上架卖了,《燃爆》暂时先缓缓,以后再说。

这时,交易面板又传来提示,是否选择多区域开放信息?每多开放一区,需要额外支付1%手续费。

古今月一愣,真是哭笑不得。

不过他还是选择了多区开放,毕竟,看到的人越多,售出的概率越大,荷包鼓的也就越快。

接着又有提示传来,设置出售灵石金额和出售数量。

他又是一愣,设置金额他能理解,但这出售数量,然道还能重复出售?刚才他就感到奇怪了,那个《三相木灵诀》怎么就能卖一百份?

不是说不能重复上架卖么?

古今月用神念又仔细扫了一遍出售相关条款。

原来,功法类物品在首次出售时,卖主享有特殊权益,即可以选择出售多份,但只能获得前三份的收益。

这算是对于卖主拿出功法的奖励,之后无论再出售多少份,都会归玄机阁终端所有。

也就是说若功法首次出现,卖主将会获得三倍收益。

这项条款让他喜出望外,给玄机阁终端点了个大大的赞。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条款,限制了有人会钻空子利用漏洞重复牟利,这一切都在玄机阁终端的约束之下。

若有人明知故犯,不仅会被没收所得,还将会受到雷劫惩罚。

他已经看到各种不止一次提及玄机阁终端这样的存在了。

古今月对这个所谓终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