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儿,过来,给大爷去买壶酒来!”路上遇到街头的王大爷,被他逮着就去买酒,书文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从他手里接过酒钱,说了一声好嘞。
京城里的人,果然是千年前依然是一口京腔,就好像他上北京读书时遇到的那些富有人情味的北京胡同里的老人们。
给王大爷买回一壶酒,王大爷忽然就凑到他跟前,问:“三儿有十七岁了吧!”
“嗯,刚满!”
“是时候娶媳妇了!”
“大爷,我不急!”
“那你哥呢?”
“我哥也没娶。”
“张家那姑娘挺不错的!”
“我哥他不急!”
“你说不急就不急了,你得去问问他。”
书文想了想,确实,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可寻云从来都没说他是,寻云今年都已经二十三了,在这个年代,十七岁都可以娶老婆了。
“那我回去先问问。”书文跟大爷闲扯了几句,屁颠屁颠地跑回去了,虽然说他丑,可是这条街上的人都对他挺好,这是现代都市里所欠缺的人情味,要在以前,他一定不会跟个老头子混的那么熟。
回到家,抬脚进去,就看见寻云坐在梅花树下,望着天空发呆,他身前还摆着下午叫人送回来的午饭,好像没有动过几筷子。
“哥,东西不好吃吗?”
寻云回过神,转头朝他温柔地笑:“你不回来吃,就没胃口。”
书文跑到他跟前,摸摸碗碟,不满地说:“都凉了,我去热一热。”
“不用,我这就吃。”寻云拿过碗筷,就着米饭吃下去,狼吞虎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