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才华横溢的颇具小资情调的张爱玲女士,曾经在她的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过这样的话,“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但是一旦把这句话套在眼前的境况上,兰香瞬间就觉得自己早就已经变成一粒不惹人喜爱的饭渣子了。
关键问题是,高敏并没有相应地变成一抹蚊子血!
“请问,这位姑娘是——”高敏主动问道。
“噢,这位是我的大学同学,名叫孙兰香,老家是原西县的,她现在正在哈工大读研究生一年级——”仲平爽快地回道。
“兰香学的是天体物理学专业,很厉害的一个专业,而且她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能轻松甩我两条半街,和她比起来,我在大学里简直就是一个混子,哈哈。”仲平继续嬉笑道。
“啊,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叫高敏,省艺术学院油画专业毕业的高材生,目前她在省美术馆工作,是业内小有名气的画家,她特别擅于把国画的某些传统技法运用到油画当中去——”他转过头来又对着兰香说道,一点都不吝惜各种赞美的词语。
是啊,有一个优秀的女同学和有一位出众的女朋友,都是一件让人感到非常荣耀的事情,他当然要把这个情况直接挑明了。
这个女同学就是孙兰香,这个女朋友就是高敏。
随后,高敏就欢欢喜喜地向兰香伸出了右手,要和对方握手,兰香也大大方方地回应了高敏,两个女孩子看起来都很高兴。
其实,兰香的内心现在是非常不高兴的,因为仲平刚才向高敏介绍她的时候,并没有说她是他的女朋友,而只是说是他的同学。
仲平这货,反倒是把高敏说成他的朋友了。
对,这话也对,高敏可不就是他吴仲平的女性朋友嘛!
“哎,对了,你们俩吃饭了没有啊?”高敏热情地问道,看得出来她并不是随口问出这句话的,而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关心对方。
“噢,这个,那个什么,我们刚才后边宾馆出来——”仲平有些驴唇不对马嘴地回道,好像高敏的眼睛能够看穿他的内心一样。
这个时候,肚子里一直都憋着一口气的兰香又生气了,因为她特别讨厌男朋友提到“宾馆”这两个字,她希望仲平说的是,他们两个是从仲平家里出来的,这样多好听,多光明正大啊。
可是,这个已然被庸俗而热闹的社会侵染一年多的家伙,竟然说他们是从宾馆出来的,那得给高敏留下多少胡思乱想的空间呀?
“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啊。”兰香暗暗叹息道。
针对高敏刚才的热心问话,心地纯良的兰香本来想说“已经吃过了”这句话的,但是又考虑到谎言是很容易被揭穿的,并且她也愿意进一步结识一下高敏,于是就说了句,“还没吃呢。”
这句成色十足的大实话,不仅非常及时地替仲平解了围,而且也立刻得到了高敏的热烈响应,但见她笑意盈盈地说道:
“仲平,我看要不这样吧,我中午的时候吃得很少,就随便吃了一点小点心,现在正好肚子也饿了,不如让我请你们两个好朋友一起简单吃个便饭吧,然后我也好和美丽的兰香认识一下,就是不知道兰香姑娘肯不肯赏我这个脸?”
兰香敏感地注意到,高敏没有征求仲平的意见。
“哎呀,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呢?”兰香呵呵笑道。
既然仲平一时半会答不上话,那她只好先发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