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们智慧很高,但是相互之间称呼好像没有名字,都是以编号代称,那位鬼王听他手下所言是一号”
乐平还在思考鬼族的事情,只听乐风语继续说道
“你虽然天赋高,现在实力也强,但是一直呆在族内修炼,见识毕竟尚浅,因此等你历练两年,再参加巡查队也不迟”
乐风语说完转而一笑,继续说道
“我们族内的顺丰镖局最近正好要运送十万两黄金到西部平原那边,你可以先跟着去走一趟,长长见识,之后当镖师,既能满足你见识这个世界的愿望,以你现在的实力危险性也不高,毕竟只是些普通人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修炼者掺和进来”
“顺丰镖局,那不是我取的名字吗”
“不错,和你也有些缘分,你正好去看看镖局经营的怎么样”
乐平心中意动,天南海北行走的镖局正合他的心意,反正去杀鬼他母亲也不会同意,他母亲什么都好,就是对他太好了,让他有些束手束脚,他想享受这份安乐,但是到一个全新世界不去见识一下,太可惜了
乐平拱手一拜
“谢谢爹,孩儿愿意前往”
“好,明天我就去和老八商量一下”
乐风语欣慰一笑,想像小时候一样摸摸乐平的头,突然发现乐平已经和他差不多高了,又把手放了下来.....
两日后,乐平也是在乐云言千咛万嘱,恨不得把包袱塞的比他还大的情况下前往镖局
顺丰镖局,乐家旗下产业,位置在中部天朝的大同府,和信阳城相隔两千里,有乐家的势力担保,这几年越做越大,业务已经发展到南部水泽和西部平原,虽然只做普通人的生意,但是利润也不可小觑,修炼者强归强,也需要食五谷,尝百味,民间产业自然也是不可或缺的
乐平没有选择乘坐父母给他准备的马车和几位侍从,选择独自骑着一匹“火蹄驹”前往镖局,这马可谓“金络青骢白玉鞍,长鞭紫陌野游盘”,四蹄也不同于普通马的黑蹄,而是鲜红似血,其质如玉,日夜兼程可行两千里,又颇通人性,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平日里最受乐风语喜欢,这次他因他独行送给了他
乐平骑着马本以为会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潇洒自如,乘风破浪
没想到好马骑起来也颠的很,他骑了大半天,大腿内侧燥热难耐,酸痛不已
坐在马上,乐平苦笑,自言自语
“果然是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躬行啊”,
他也不急着到镖局,于是分两日慢慢行走,免得累到马儿,两日下来,也慢慢熟悉了骑马的方法,兼之欣赏沿途风景,形形色色,不足为外人道也